小儿贝诺酯维B1颗粒
首页 药品库 药品对比列表 药品对比详情页

药品对比

药品信息

小儿贝诺酯维B1颗粒

布洛芬颗粒

规格

复方

0.1g
生产企业

圣大(张家口)药业有限公司

沈阳福宁药业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13024613

国药准字H20133069
说明
适应症

用于儿童普通感冒或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也用于缓解轻至中度疼痛如头痛、关节痛、偏头痛、牙痛、肌肉痛、神经痛、痛经。

本品用于缓解轻至中度疼痛如头痛﹑关节痛﹑偏头痛﹑牙痛﹑肌肉痛﹑神经痛﹑痛经。也用于普通感冒或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

用法用量

口服。用温水溶解后服用。12岁以下小儿用量见下:

1-3岁,10-15公斤,0.5-1包;

4-6岁,16-21公斤,1-1.5包;

7-9岁,22-27公斤,1.5包;

10-12岁,28-32公斤,2包;

一日次数, 一日2~3次。

口服: 1.成人及12岁以上儿童:推荐剂量为一次0.3~0.4g,一日3~4次,或遵医嘱。 2.2岁~12岁儿童患者: (1)用于发热,推荐剂量为按体重一次20mg/kg,一日3次,或遵医嘱。 (2)用于镇痛,推荐剂量为按体重一次30mg/kg,一日3次,或遵医嘱。

副作用

1.轻度胃肠道反应如呕吐、便秘、烧心等,也有报道引起腹泻。

2.可引起皮疹。

3.尚可见嗜睡、头晕、定向障碍等神经、精神症状。

1. 少数病人可出现恶心﹑呕吐﹑胃烧灼感或轻度消化不良﹑胃肠道溃疡及出血﹑转氨酶升高﹑头痛﹑头晕﹑耳鸣﹑视力模糊﹑精神紧张﹑嗜睡﹑下肢水肿或体重骤增。 2. 罕见皮疹﹑过敏性肾炎﹑膀胱炎﹑肾病综合征﹑肾乳头坏死或肾功能衰竭﹑支气管痉挛。

禁忌

1.对其他解热镇痛药(如阿司匹林)过敏者禁用。

2.不满3个月婴儿禁用。

3.严重肝肾功能不全者禁用。

1. 对其他非甾体抗炎药过敏者禁用。 2.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 3. 对阿司匹林过敏的哮喘患者禁用。

成分

本品为复方制剂,每袋含贝诺酯0.3g、维生素B1 3mg。辅料为蔗糖、淀粉、聚山梨酯80、柠檬黄60、香蕉香精。

本品主要成分为布洛芬。

性状

本品为加矫味剂的着色颗粒;气芳香,味甜。

白色或类白色粉末与橙红色颗粒的混悬物,味甜,有香气。

注意事项

1.本品为对症治疗药,用于解热连续使用不超过3天,用于止痛不超过5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2.不能同时服用其他含有解热镇痛药的药品(如某些复方抗感冒药)。

3.服用本品期间不得饮酒或含有酒精的饮料。

4.1岁以下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5.肝肾功能不全及有严重胃、肠溃疡病史者慎用。

6.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就医。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1. 本品为对症治疗药,不宜长期或大量使用,用于止痛不得超过.天,用于解热不得超过3天,如症状不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2. 不能同时服用其他含有解热镇痛药的药品(如某些复方抗感冒药) 3. 服用本品期间不得饮酒或含有酒精的饮料。 4. 有下列情况患者慎用:60岁以上、支气管哮喘、肝肾功能不全、凝血机制或血小板功能障碍(如血友病)。 5. 下列情况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有消化性溃疡史、胃肠道出血、心功能不全、高血压。6. 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就医。 7.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 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 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 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 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