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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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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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复方 |
10mlx10支 |
生产企业 |
圣大(张家口)药业有限公司 |
吉林隆泰制药有限责任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3024613 |
国药准字Z22023791 |
说明 | ||
适应症 |
用于儿童普通感冒或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也用于缓解轻至中度疼痛如头痛、关节痛、偏头痛、牙痛、肌肉痛、神经痛、痛经。 |
解表化湿,理气和中。用于外感风寒、内伤湿滞或夏伤暑湿所致的感冒,症见头痛昏重、胸膈痞闷、脘腹胀痛、呕吐泄泻;胃肠型感冒见上述证候者。 |
用法用量 |
口服。用温水溶解后服用。12岁以下小儿用量见下: 1-3岁,10-15公斤,0.5-1包; 4-6岁,16-21公斤,1-1.5包; 7-9岁,22-27公斤,1.5包; 10-12岁,28-32公斤,2包; 一日次数, 一日2~3次。 |
口服。一次5~10毫升,一日2次,用时摇匀。 |
副作用 |
1.轻度胃肠道反应如呕吐、便秘、烧心等,也有报道引起腹泻。 2.可引起皮疹。 3.尚可见嗜睡、头晕、定向障碍等神经、精神症状。 |
尚不明确 |
禁忌 |
1.对其他解热镇痛药(如阿司匹林)过敏者禁用。 2.不满3个月婴儿禁用。 3.严重肝肾功能不全者禁用。 |
尚不明确 |
成分 |
本品为复方制剂,每袋含贝诺酯0.3g、维生素B1 3mg。辅料为蔗糖、淀粉、聚山梨酯80、柠檬黄60、香蕉香精。 |
苍术、陈皮、厚朴(姜制)、白芷、茯苓、大腹皮、生半夏、甘草浸膏、广藿香油、紫苏叶油。辅料为乙醇。 |
性状 |
本品为加矫味剂的着色颗粒;气芳香,味甜。 |
本品为深棕色的澄清液体(贮存略有沉淀);味辛、苦。 |
注意事项 |
1.本品为对症治疗药,用于解热连续使用不超过3天,用于止痛不超过5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2.不能同时服用其他含有解热镇痛药的药品(如某些复方抗感冒药)。 3.服用本品期间不得饮酒或含有酒精的饮料。 4.1岁以下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5.肝肾功能不全及有严重胃、肠溃疡病史者慎用。 6.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就医。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饮食宜清淡。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吐泻严重者应及时去医院就诊。 6.本品含乙醇(酒精)40%~50%,服药后不得驾驶机、车、船、从事高空作业、机械作业及操作精密仪器。 7.严格按用法用量服用,本品不宜长期服用。 8.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9.对本品及酒精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10.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1.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2.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3.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