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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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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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每袋装2克 |
6ml |
生产企业 |
山东明仁福瑞达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健民集团叶开泰国药(随州)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80492 |
国药准字Z42020901 |
说明 | ||
适应症 |
清热解表,消炎止咳。用于感冒发烧,头痛鼻塞,咳嗽喷嚏,咽喉肿痛。 |
清凉散热,止痛止痒。用于蚊虫蜇咬,晕船晕车,感冒头痛,亦可用于龋齿止痛。 |
用法用量 |
开水冲服。1—3岁小儿,一次半袋,4—6岁,一次1袋,9—14岁,一次1.5袋。一日3次,或遵医嘱。 |
外用。涂擦于太阳穴或患处,每日2~3次,治疗龋齿痛时,可蘸以小棉球,嵌入蛀孔内。 |
副作用 |
本品有皮疹、瘙痒等过敏反应及腹泻、恶心、呕吐等不良反应报告。 |
尚不明确 |
禁忌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成分 |
大青叶、柴胡、黄芩、荆芥、桔梗、甘草。 |
薄荷脑、樟脑、桉油、丁香酚、水杨酸甲酯,辅料为液体石蜡、野绿素、香料。 |
性状 |
本品为黄棕色颗粒;味甜、微苦。 |
本品为淡绿色的油状液体;气特异,味凉而辣。 |
注意事项 |
1.忌辛辣、生冷、油腻食物。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3.风寒感冒者不适用。4.婴儿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糖尿病患儿、脾虚易腹泻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6.发热体温超过38.5℃的患者,应去医院就诊。7.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本品为外用药,禁止内服; 2.对蚊虫叮咬局部反应较重者应去医院就诊; 3.感冒头痛应同时内服其他治疗感冒药物; 4.用药后局部出现皮疹等过敏表现者应停用; 5.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6.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7.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8.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9.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