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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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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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2.5g*12袋 |
6gx10袋 |
生产企业 |
健民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湖北美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60210 |
国药准字H42022525 |
说明 | ||
适应症 |
清热解表,消炎止咳。用于感冒发烧,头痛鼻塞,咳嗽喷嚏,咽喉、肿痛。 |
适用于缓解儿童普通感冒及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头痛、四肢酸痛、打喷嚏、流鼻涕、鼻塞、咽痛等症状。 |
用法用量 |
开水冲服。一至三岁小儿,一次1克,四至六岁,一次2克,九至十四岁,一次3克,一日3次,或遵医嘱。 |
温开水冲服,12岁以下儿童用量如下: 1.1~3岁,体重10~14公斤,一次0.5~1袋。 2.4~63岁,体重16~20公斤,一次1~1.5袋。 3.7~9岁,体重22~26公斤,一次1.5~2袋。 4.10~12岁,体重28~32公斤,一次2~2.5袋,一日3次。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有时有轻度头晕、乏力、恶心、上腹不适、口干、食欲缺乏和皮疹等,可自行恢复。 |
禁忌 |
忌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
严重肝肾功能不全者禁用。 |
成分 |
大青叶、柴胡、黄芩、荆芥、桔梗、甘草。 |
本品为复方制剂,每袋含对乙酰氨基酚125毫克,马来酸氯苯那敏0.5毫克,人工牛黄5毫克,辅料为蔗糖。 |
性状 |
本品为黄棕色的颗粒;味甜、微苦。 |
本品为白色或类白色颗粒。 |
注意事项 |
1.忌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风寒感冒者不适用。 4.婴儿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糖尿病患儿、脾虚易腹泻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发热体温超过38.5℃的患者,应去医院就诊。 7.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用药3~7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2.服用本品期间不得饮酒或含有酒精的饮料。 3.1岁以下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4.不能同时服用与本品成份相似的其他抗感冒药。 5.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 6.如服用过量或发生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就医。 7.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 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