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儿葫芦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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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对比

药品信息

小儿葫芦散

小儿咳喘灵颗粒

规格

毎袋装0.3g

每袋装10g
生产企业

太原大宁堂药业有限公司

广西药用植物园制药厂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Z14021041

国药准字Z45020841
说明
适应症

化痰消食,镇惊祛风。用于痰喘咳嗽,脘腹胀满,胸膈不利,吐乳不食,小儿惊风。

本品宣肺、清热﹐止咳、祛痰。用于上呼吸道感染引起的咳嗽。

用法用量

口服,周岁以内一次0.15g,一至三岁一次0.3g,四至六岁一次0.6g,一日1~2次。

开水冲服。

2岁以内一次1克.

3至4岁一次1.5克.

5至7岁一次2克.

一日3~4次。

副作用

尚不明确。

属纯中药制剂,致严重变态反应的病例罕见,在使用中应注意特异体质者,一旦出现不良反应应及时停药并对症处理,以免造成更大的损伤。

禁忌

尚不明确。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成分

橘红、茯苓、朱砂、鸡内金(炒)、天竺黄、僵蚕(麸炒)、半夏曲、琥珀、全蝎、天麻、川贝母、冰片、葫芦蛾。

麻黄、金银花、苦杏仁、板蓝根、石膏、甘草、瓜蒌。

性状

本品为橙红色至粉红色的粉末;味微苦、咸。

本品为黄棕色的颗粒;味甜、微苦、辛。

注意事项

尚不明确。

1.忌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婴儿及糖尿病患儿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高血压,心脏病患儿慎用。脾虚易腹泻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本品是以清宣肺热,止咳平喘为主,可以在小儿发热初起,咳嗽不重的情况下服用,若见高热痰多,气促鼻煽者应及时去医院就诊。

6.咳嗽久治不愈,或频咳伴吐,应去医院就诊。

7.发热体温超过8.5℃的患者,应去医院就诊。

8.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9.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10.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1.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2.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3.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