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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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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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每丸重1.5g |
24片 |
生产企业 |
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同仁堂制药厂 |
河北恒利集团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11020034 |
国药准字H20043883 |
说明 | ||
适应症 |
疏风镇惊,化痰导滞。用于小儿风寒感冒,停食停乳,发热鼻塞,咳嗽痰多,呕吐泄泻。 |
用于由普通感冒或流行性感冒引起的鼻塞、流涕、发热、头痛、咳嗽、多痰等的对症治疗。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丸,一日2-3次。 |
口服。一日3次。具体用量,可参考下表:年龄(岁)标准体重(kg)用量2-312-15一次1-2片4-616-21一次2-3片7-922-27一次3片10-1228-32一次4片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少数患者可有轻度嗜睡,恶心、呕吐、腹胀、多汗、口干及皮疹等。 |
禁忌 |
尚不明确 |
对本品成分过敏者禁用。 |
成分 |
紫苏叶、广藿香、薄荷、羌活、陈皮、制白附子、胆南星、炒芥子、川贝母、槟榔、山楂(炒)、茯苓、六神曲(炒)、炒麦芽、琥珀、冰片、天麻、钩藤、僵蚕、蝉蜕、全蝎、人工牛黄、雄黄、滑石、朱砂。 |
每片含对乙酰氨基酚30mg、葡萄糖酸锌21mg、盐酸二氧丙嗪0.3mg、板蓝根浸膏粉75mg。 |
性状 |
本品为橙黄 色至棕黄 色的大蜜丸;气微香,味微苦,有辛凉感。 |
本品为薄膜衣片,除去包衣后显棕褐色。 |
注意事项 |
1.本品处方中含朱砂、雄黄,不宜过量久服,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2.服用前应除去蜡皮、塑料球壳;本品可嚼服,也可分份吞服。 |
1.本品为对症治疗药,用于止痛不得超过5天,用于解热不得超过3天,用于咳嗽不得超过7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2.驾驶机、车、船、从事高空作业、机械作业者工作期间慎用。3.服用本品期间,不能同时服用含有与本品成分相似的其他抗感冒药。4.儿童用量请咨询医师或药师。5.服用本品期间禁止饮酒。6.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7.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8.当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用。9.如服用过量或发生严重不良反应时应立即就医。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1.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