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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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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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每丸重1.5g |
9袋 |
生产企业 |
包头中药有限责任公司 |
河北天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15021222 |
国药准字H13023899 |
说明 | ||
适应症 |
疏风镇惊,化痰导滞,用于小儿风寒感冒,停食停乳,发热鼻塞,咳嗽痰多,呕吐泄泻。 |
用于缓解感冒或流感引起的发热,头痛,鼻塞,流涕。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一丸,一日2-3次。 |
口服,一日3次,1-5岁,一次半袋。6-9岁,一次一袋,或遵医嘱。温开水冲服。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有时有轻度头晕、乏力、恶心、上腹不适、口干、食欲缺乏和皮疹等,可自行恢复。 |
禁忌 |
孕妇禁用 |
严重肝肾功能不全者禁用。 |
成分 |
紫苏叶、广藿香、薄荷、羌活、陈皮、白附子(制)、胆南星、芥子(炒)、川贝母、槟榔、山楂(炒)、茯苓、六神曲(炒)、麦芽(炒)、琥珀、冰片、天麻、钩藤、僵蚕(炒)、蝉蜕、全蝎、人工牛黄、雄黄、滑石、朱砂。 |
每袋含对乙酰氨基酚125毫克,马来酸氯苯那敏0.5毫克,人工牛黄5毫克。 |
性状 |
本品为橙黄色至棕黄色的大蜜丸;气微香,味微苦, 有辛凉感。 |
本品为淡黄色至黃色或淡橙黄色颗粒。 |
注意事项 |
不可直接整丸吞服,建议嚼服或掰碎后吞服。 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
1.用药3-7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2.服用本品期间不得饮酒或含有酒精的饮料。3.1岁以下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4.不能同时服用与本品成份相似的其他抗感冒药。5.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6.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就医。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