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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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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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10ml*6支 |
每10丸重1.7g |
生产企业 |
江西普正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兰州太宝制药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90852 |
国药准字Z62021236 |
说明 | ||
适应症 |
健脾和胃,生津止泻。用于脾胃气虚所致的泄泻,症见大便泄泻、腹胀腹痛、纳减、呕吐、口干、倦怠乏力、舌淡苔白。 |
清热燥湿,行气止痛。用于泄泻腹痛,便黄而粘。 |
用法用量 |
口服,10岁以上儿童一次10毫升,一日2次,10岁以下酌情服用。 |
口服。一次6-12丸,一日2-3次。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禁忌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成分 |
党参,白术,茯苓,葛根,甘草,广藿香,木香;辅料为蔗糖,甜菊素,山梨酸。 |
黄连、木香。 |
性状 |
健脾和胃,生津止泻。用于脾胃气虚所致的泄泻,症见大便泄泻、腹胀腹痛、纳减、呕吐、口干、倦怠乏力、舌淡苔白。 |
本品为淡黄色至黄褐色的水丸;气微,味苦。 |
注意事项 |
1.服药期间忌食生冷、油腻及不易消化的食物。2.服药1~2天如果腹泻、呕吐加重,并伴有身热口渴,神情倦怠者,应及时上医院诊治。3.过敏体质者慎用。4.呕吐腹泻后舌红口渴,小便短赤者慎用。5.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6.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7.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8.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9.婴幼儿及糖尿病患儿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10.服药2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
1孕妇慎用。 2忌食辛辣,油腻食物。 3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小儿及年老体虚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服药三天后症状未改善,应去医院就诊。 5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 6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 7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8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