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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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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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0.5gx60片/瓶 |
4.5g*10袋 |
生产企业 |
呼伦贝尔松鹿制药有限公司 |
内蒙古九郡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15020990 |
国药准字Z15021790 |
说明 | ||
适应症 |
消食化积,健脾养胃。用于伤食伤乳,呕吐泄泻,脾虚胃弱,消化不良。 |
舒肝和胃,化湿导滞。用于肝胃不和、湿浊中阻所致的胸胁胀满、胃脘痞塞疼痛、嘈杂嗳气、呕吐酸水、大便不调。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2-3片,一日3次,三岁以上酌增。 |
口服。一次4.5克,一日2次。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禁忌 |
尚不明确。 |
孕妇忌服。 |
成分 |
山楂(炒)、山药(炒)、麦芽(炒)、六神曲(炒)、鸡蛋壳(焙)。辅料为淀粉、白糖。 |
柴胡(醋制)、香附(醋制)、香橼、槟榔、牵牛子(炒)、 青皮(醋炒)、陈皮、枳壳、厚朴(姜制)、檀香、豆蔻、延胡索(醋炒)、白芍(麸炒)、鸡内金(炒)、五灵脂(醋制),辅料为滑石粉、桃胶。 |
性状 |
本品为灰棕色的片;气香,味酸甜。 |
本品为赭红色的水丸 |
注意事项 |
1.忌食生冷、辛辣食物。 2.便秘者慎用。 3.节制饮食,不要偏食。 4.服药一周后症状无明显改善或出现不良反应时应向医师咨询。 5.按照用法用量服用,3岁以上儿童每次5-6粒,一日3次。 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
1.忌食生冷油腻不易消化食物。2.忌情绪激动或生闷气。3.不适用于脾胃阴虚,主要表现为口干、舌红少津、大便干。4.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小儿、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6.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7.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8.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9.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