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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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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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每袋装9g | |
生产企业 |
沈阳红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神威药业(张家口)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1021535 |
国药准字Z13020937 |
说明 | ||
适应症 |
消食化积,健脾养胃。用于伤食伤乳,呕吐泄泻,脾虚胃弱,消化不良。 |
疏肝开郁,导滞和中。用于肝胃不和引起的胃脘胀痛,胸胁满闷,呕吐吞酸,腹胀便秘。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2-3粒,一日3次。 |
口服,一次3~6克,一日3次。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禁忌 |
尚不明确。 |
孕妇禁用。 |
成分 |
山楂(炒)、山药(炒)、麦芽(炒)、六神曲(炒)、鸡蛋壳(焙)。辅料为蔗糖、滑石粉。 |
厚朴(姜制)、香附(醋制)、白芍(麸炒)、柴胡(醋制)、青皮(醋炒)、香橼、陈皮、檀香、豆蔻、枳壳、鸡内金(炒)、槟榔、延胡索(醋炒)、五灵脂(醋制)、牵牛子(炒)。 |
性状 |
本品为红、黄、绿及白色水丸;气香,味酸甜。 |
本品为白色的水丸;气清香,味微苦、辛。 |
注意事项 |
1.忌食生冷、辛辣食物。2.便秘者慎用。3.节制饮食,不要偏食。4.服药一周后症状无明显改善或出现不良反应时应向医师咨询。5.按照用法用量服用,3岁以上儿童每次5-6粒,一日3次。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食生冷油腻不易消化食物。2.忌情绪激动或生闷气。3.不宜与含有人参成份药物同时服用。4.不适用于小儿、年老体弱者,主要表现为身倦乏力,气短嗜卧。5.本品不宜久服,服药三天症状无改善或加重者,应立即停药并到医院就诊。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