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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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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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4.5g*8袋 | |
生产企业 |
沈阳红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太极集团重庆中药二厂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1021535 |
国药准字Z50020433 |
说明 | ||
适应症 |
消食化积,健脾养胃。用于伤食伤乳,呕吐泄泻,脾虚胃弱,消化不良。 |
舒肝理气,和胃止痛。用于肝胃不和,肝气郁结,胸胁胀满,呕吐酸水,脘腹疼痛。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2-3粒,一日3次。 |
口服,一次4~4.5克,一日2次。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禁忌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成分 |
山楂(炒)、山药(炒)、麦芽(炒)、六神曲(炒)、鸡蛋壳(焙)。辅料为蔗糖、滑石粉。 |
柴胡、当归、白芍、赤芍、白术(炒)、香附(醋制)、郁金、延胡索(醋制)、川楝子、木香、半夏(制)、黄芩、川芎、莱菔子(炒)。包衣辅料为赭石粉。 |
性状 |
本品为红、黄、绿及白色水丸;气香,味酸甜。 |
本品为棕褐色的浓缩水丸,除去包衣后,显灰褐色至黑褐色;味苦、涩。 |
注意事项 |
1.忌食生冷、辛辣食物。2.便秘者慎用。3.节制饮食,不要偏食。4.服药一周后症状无明显改善或出现不良反应时应向医师咨询。5.按照用法用量服用,3岁以上儿童每次5-6粒,一日3次。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本药宜用温开水送服。 2.服药期间忌气怒,忌食生冷油腻不消化之食物。 3.服药三天后,症状无改善或加重者,应立即停药并去医院就诊。 4.长期连续服用应向医师或药师咨询。 5.孕妇慎用。 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