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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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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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每粒装0.25g |
260g |
生产企业 |
吉林省七星山药业有限公司 |
湖北老中醫制药有限责任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44230 |
国药准字Z42020054 |
说明 | ||
适应症 |
清热化痰,止咳平喘,镇惊开窍。用于小儿痰热壅肺所致喘嗽,症见喘咳、吐痰黄绸、壮热烦渴、神昏抽搐、舌红苔黄腻。 |
润肺止咳,生津利咽。用于阴虚肺热,咳嗽,喘促,口燥咽干。 |
用法用量 |
口服,六个月内小儿一次服0.125克;七至十二个月一次服0.25克;一至二岁一次服0.375克;二至三岁一次服0.5克;三岁以上一次服0.75-1.0克;一日3-4次。 |
口服。一次15克,一日2次。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禁忌 |
尚不明确 |
痰湿咳嗽者禁服,其表现为咳嗽反复发作,咳声重浊,痰多,色白或带灰色。 |
成分 |
人工牛黄、地龙、珍珠、拳参、牛胆粉、甘草、平贝母、人工麝香、射干、朱砂、黄连、黄芩、羚羊角、北寒水石、冰片、新疆紫草、柴胡。 |
梨清膏、川贝母、麦冬、百合、款冬花,辅料为蔗糖。 |
性状 |
本品为硬胶囊,内容物为黄色至棕黄色粉末;气辛,味苦。 |
本品为棕黄色的稠厚半流体;味甜。 |
注意事项 |
本品不宜久服;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运动员慎用。 |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支气管扩张、肺脓疡、肺心病、肺结核患者出现咳嗽时应去医院就诊。 3.糖尿病患者及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服药期间,若患者发热体温超过38.5℃,或出现喘促气急者,或咳嗽加重、痰量明显增多者应去医院就诊。 6.服药7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