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儿肺热咳喘颗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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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对比

药品信息

小儿肺热咳喘颗粒

液体清凉油

规格

每袋装4g(相当于饮片10.6g)

每瓶装3ml;每瓶装6ml;每瓶装9ml
生产企业

海南葫芦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江西众源药业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Z20033152

国药准字Z20027440
说明
适应症

清热解毒,宣肺止咳,化痰平喘。用于感冒,支气管炎属痰热壅肺证者。

清凉散热,醒脑提神,止痒止痛。用于感冒头痛,中暑,晕车,蚊虫叮咬。

用法用量

开水冲服,三周岁以下一次3克,一日3次;三周岁以上一次3克,一日4次;七周岁以上一次6克,一日3次。

外用,适量涂擦患处。

副作用

大剂量服用,可能有轻度胃肠不适反应。

尚不明确。

禁忌

尚不明确

孕妇禁用于腹部。

成分

麻黄、苦杏仁、生石膏、甘草、金银花、连翘、知母、黄芩、板蓝根、麦冬、鱼腥草。辅料为环拉酸钠、糊精。

薄荷脑、薄荷素油、樟脑、桉油、樟脑油、肉桂油、丁香油、氨水。

性状

本品为棕黄色的颗粒;味甜。

本品为淡绿色澄清的油状液体;有特殊的香气,味凉而辣。

注意事项

1.忌辛辣、生冷、油腻食物。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3.婴儿及糖尿病患儿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4.风寒闭肺、内伤久咳者不适用。5.运动员慎用。6.高血压、心脏病患儿慎用。脾虚易腹泻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7.发热体温超过38.5℃的患者,应去医院就诊。8.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9.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10.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1.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2.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3.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1.本品为外用药,禁止内服。2.使用本品时切勿触及眼睛、口腔等黏膜,皮肤破损处忌用。3.涂布部位如有明显灼热感或瘙痒、局部红肿等情况,应停止用药,洗净,必要时向医师咨询。4.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5.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6.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7.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8.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