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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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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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每袋装4g(相当于饮片10.6g) |
12片 |
生产企业 |
海南葫芦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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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33152 |
国药准字H22024436 |
说明 | ||
适应症 |
清热解毒,宣肺止咳,化痰平喘。用于感冒,支气管炎属痰热壅肺证者。 |
?用于缓解普通感冒或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头痛、鼻塞、咽喉痛等症状。 |
用法用量 |
开水冲服,三周岁以下一次3克,一日3次;三周岁以上一次3克,一日4次;七周岁以上一次6克,一日3次。 |
口服,一次1片,一日2次。 |
副作用 |
大剂量服用,可能有轻度胃肠不适反应。 |
偶见白细胞或血小板减少、厌食、恶心、呕吐、皮疹等。 |
禁忌 |
尚不明确 |
1、对本品过敏者禁用。2、孕妇、哺乳期妇女禁用。3、3岁以下儿童禁用。4、严重肝肾功能不全者禁用。 |
成分 |
麻黄、苦杏仁、生石膏、甘草、金银花、连翘、知母、黄芩、板蓝根、麦冬、鱼腥草。辅料为环拉酸钠、糊精。 |
乙酰氨基酚、盐酸金刚烷胺、咖啡因、人工牛黄。 |
性状 |
本品为棕黄色的颗粒;味甜。 |
本品为浅黄色圆形片,味苦。 |
注意事项 |
1.忌辛辣、生冷、油腻食物。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3.婴儿及糖尿病患儿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4.风寒闭肺、内伤久咳者不适用。5.运动员慎用。6.高血压、心脏病患儿慎用。脾虚易腹泻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7.发热体温超过38.5℃的患者,应去医院就诊。8.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9.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10.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1.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2.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3.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用药3~7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2、服用本品期间不得饮酒或含有酒精的饮料。3、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4、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5、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6、当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用。7、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