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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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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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每袋装4g(相当于饮片10.6g) |
每丸重9g |
生产企业 |
海南葫芦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甘肃河西制药有限责任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33152 |
国药准字Z20013249 |
说明 | ||
适应症 |
清热解毒,宣肺止咳,化痰平喘。用于感冒,支气管炎属痰热壅肺证者。 |
清热止咳,宣肺平喘。用于感冒,头痛发热,鼻流清涕,咳嗽声重,气逆喘急。 |
用法用量 |
开水冲服,三周岁以下一次3克,一日3次;三周岁以上一次3克,一日4次;七周岁以上一次6克,一日3次。 |
口服,一次1~2丸,一日2~3次。 |
副作用 |
大剂量服用,可能有轻度胃肠不适反应。 |
尚不明确。 |
禁忌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成分 |
麻黄、苦杏仁、生石膏、甘草、金银花、连翘、知母、黄芩、板蓝根、麦冬、鱼腥草。辅料为环拉酸钠、糊精。 |
麻黄、黄芩、金银花、石膏、紫苏叶、苦杏仁、薄荷、前胡、桑叶、菊花、桔梗、甘草。 |
性状 |
本品为棕黄色的颗粒;味甜。 |
本品为黑褐色的大蜜丸;气微,味甜、微苦。 |
注意事项 |
1.忌辛辣、生冷、油腻食物。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3.婴儿及糖尿病患儿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4.风寒闭肺、内伤久咳者不适用。5.运动员慎用。6.高血压、心脏病患儿慎用。脾虚易腹泻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7.发热体温超过38.5℃的患者,应去医院就诊。8.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9.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10.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1.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2.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3.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成药。3.风寒感冒者不适用,其表现为恶寒重,发热轻,无汗,头痛,鼻塞,流清涕,喉痒咳嗽。4.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高血压、心脏病患者慎用。6.服药三天后症状无改善,或症状加重,或出现新的严重症状如胸闷、心悸等应立即停药,并去医院就诊。7.小儿、年老体弱者、孕妇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