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儿肺热咳喘颗粒
首页 药品库 药品对比列表 药品对比详情页

药品对比

药品信息

小儿肺热咳喘颗粒

消炎退热颗粒

规格

每袋装4g(相当于饮片10.6g)

每袋装10克
生产企业

海南葫芦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云南白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Z20033152

国药准字Z53021562
说明
适应症

清热解毒,宣肺止咳,化痰平喘。用于感冒,支气管炎属痰热壅肺证者。

清热解毒,凉血消肿。用于感冒发热,上呼吸道感染,咽喉肿痛及各种疮疖肿痛。

用法用量

开水冲服,三周岁以下一次3克,一日3次;三周岁以上一次3克,一日4次;七周岁以上一次6克,一日3次。

开水冲服,一次10克,一日4次。

副作用

大剂量服用,可能有轻度胃肠不适反应。

尚不明确。

禁忌

尚不明确

尚不明确。

成分

麻黄、苦杏仁、生石膏、甘草、金银花、连翘、知母、黄芩、板蓝根、麦冬、鱼腥草。辅料为环拉酸钠、糊精。

大青叶、蒲公英、紫花地丁、甘草。辅料为蔗糖、淀粉。

性状

本品为棕黄色的颗粒;味甜。

本品为黄棕色至棕褐色的颗粒;味甜、微苦。

注意事项

1.忌辛辣、生冷、油腻食物。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3.婴儿及糖尿病患儿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4.风寒闭肺、内伤久咳者不适用。5.运动员慎用。6.高血压、心脏病患儿慎用。脾虚易腹泻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7.发热体温超过38.5℃的患者,应去医院就诊。8.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9.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10.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1.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2.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3.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成药。

3.风寒感冒者不适用,其表现为恶寒重,发热轻,无汗,头痛,鼻塞,流清涕,喉痒咳嗽。

4.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服药三天后症状无改善,或症状加重,或出现新的严重症状如胸闷、心悸等应立即停药,并去医院就诊。

6.小儿、年老体弱者、孕妇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7.脾胃虚寒,症见腹痛、喜暖、泄泻者慎用。

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