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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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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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每袋装4g(相当于饮片10.6g) |
每支装10ml;每瓶装100ml |
生产企业 |
海南葫芦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国药集团致君(深圳)坪山制药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33152 |
国药准字Z20054326 |
说明 | ||
适应症 |
清热解毒,宣肺止咳,化痰平喘。用于感冒,支气管炎属痰热壅肺证者。 |
清热宣肺,平喘,利咽。用于小儿外感风热所致的感冒,症见发热恶寒、咳嗽痰黄、气促喘息、口干音哑、咽喉肿痛。 |
用法用量 |
开水冲服,三周岁以下一次3克,一日3次;三周岁以上一次3克,一日4次;七周岁以上一次6克,一日3次。 |
口服,一至二岁每次服3~5毫升,三至五岁每次服5~10毫升,六至十四岁每次服10~15毫升,一日3次,用时摇匀。 |
副作用 |
大剂量服用,可能有轻度胃肠不适反应。 |
尚不明确 |
禁忌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成分 |
麻黄、苦杏仁、生石膏、甘草、金银花、连翘、知母、黄芩、板蓝根、麦冬、鱼腥草。辅料为环拉酸钠、糊精。 |
麻黄、苦杏仁(炒)、石膏、黄芩、板蓝根、北豆根、甘草。辅料为蜂蜜、蔗糖、苯甲酸钠。 |
性状 |
本品为棕黄色的颗粒;味甜。 |
本品为棕黄色的液体,味甘、微苦。 |
注意事项 |
1.忌辛辣、生冷、油腻食物。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3.婴儿及糖尿病患儿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4.风寒闭肺、内伤久咳者不适用。5.运动员慎用。6.高血压、心脏病患儿慎用。脾虚易腹泻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7.发热体温超过38.5℃的患者,应去医院就诊。8.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9.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10.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1.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2.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3.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脾胃虚寒者不宜使用。 2、忌食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3、风寒感冒者不适用,表现为发热畏冷、肢凉、流清涕,咽不红者。 4、有高血压、心脏病患儿慎服。婴儿及糖尿病患儿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脾虚易腹泻者慎服。 6、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