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儿肺热咳喘颗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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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对比

药品信息

小儿肺热咳喘颗粒

双黄连口服液

规格

每袋装4g(相当于饮片10.6g)

10mlx6支
生产企业

海南葫芦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东莞市亚洲制药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Z20033152

国药准字Z44021947
说明
适应症

清热解毒,宣肺止咳,化痰平喘。用于感冒,支气管炎属痰热壅肺证者。

双黄连口服液,疏风解表,清热解毒。用于外感风热所致的感冒,症见发热、咳嗽、咽痛。

用法用量

开水冲服,三周岁以下一次3克,一日3次;三周岁以上一次3克,一日4次;七周岁以上一次6克,一日3次。

口服。一次20毫升,一日3次;小儿酌减或遵医嘱。

副作用

大剂量服用,可能有轻度胃肠不适反应。

尚不明确

禁忌

尚不明确

尚不明确

成分

麻黄、苦杏仁、生石膏、甘草、金银花、连翘、知母、黄芩、板蓝根、麦冬、鱼腥草。辅料为环拉酸钠、糊精。

金银花、黄芩、连翘;辅料为蔗糖。

性状

本品为棕黄色的颗粒;味甜。

本品为深棕红色的澄清液体;味甜、微苦。

注意事项

1.忌辛辣、生冷、油腻食物。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3.婴儿及糖尿病患儿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4.风寒闭肺、内伤久咳者不适用。5.运动员慎用。6.高血压、心脏病患儿慎用。脾虚易腹泻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7.发热体温超过38.5℃的患者,应去医院就诊。8.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9.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10.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1.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2.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3.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风寒感冒者不适用。 4.糖尿病患者及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及脾虚便溏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发热体温超过38.5℃的患者,应去医院就诊。 7.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