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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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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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每袋装3g |
每袋装4g |
生产企业 |
黑龙江葵花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国药集团宜宾制药有限责任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53532 |
国药准字Z20054000 |
说明 | ||
适应症 |
清热解毒,宣肺止咳,化痰平喘。用于感冒,支气管炎,喘息性支气管炎,支气管肺炎属痰热壅肺症者。 |
理气祛痰,润肺止咳。用于感冒、咽喉炎引起的痰多咳嗽,气喘。 |
用法用量 |
开水冲服。三周岁以下一次3克,一日3次;三周岁以上一次3克,一日4次;七周岁以上一次6克,一日3次。 |
开水冲服,一次10~20克,一日3次。 |
副作用 |
大剂量服用,可能有轻度胃肠不适反应。 |
尚不明确。 |
禁忌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成分 |
麻黄、苦杏仁、生石膏、甘草、金银花、连翘、知母、黄芩、板蓝根、麦冬鱼、鱼腥草。 |
化橘红﹑苦杏仁﹑百部(蜜炙)﹑水半夏(制)﹑白前﹑茯苓﹑五味子﹑甘草。 |
性状 |
本品为棕黄色的颗粒;味甜。 |
本品为淡黄色的颗粒,味甜,微苦。 |
注意事项 |
1、忌辛辣、生冷、油腻食物。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3、婴儿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4、风寒闭肺、内伤久咳者不适用。5、高血压、心脏病患儿慎用。脾虚易腹泻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6、发热体温超过38.5℃的患者,应去医院就诊。7、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13、运动员慎用。 |
1.忌食辛辣、油腻食物。2.本品适用于痰湿咳嗽,其表现为咳嗽反复发作,咳声重浊,痰多,色白或带灰色。3.支气管扩张、肺脓疡、肺心病、肺结核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4.服用一周病证无改善,应停止服用,去医院就诊。5.服药期间,若患者出现高热,体温超过38℃,或出现喘促气急者,或咳嗽加重,痰量明显增多者应到医院就诊。6.长期服用,应向医师或药师咨询。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