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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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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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每支装10毫升 |
每袋装6g |
生产企业 |
黑龙江葵花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西安碑林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10950080 |
国药准字Z61020026 |
说明 | ||
适应症 |
清热解毒,宣肺化痰,用于热邪犯于肺卫所致发热、汗出、微恶风寒、咳嗽、痰黄,或兼喘息、口干而渴。 |
清热宣肺,化痰止咳,降逆平喘。用于小儿痰热壅肺所致的咳嗽、发热、痰多、气喘。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岁至三岁一次10毫升,一日3次;四岁至七岁一次10毫升,一日4次;八岁至十二岁每次20毫升,一日3次,或遵医嘱。 |
温开水冲服。周岁以内一次2-3g,一至五岁,一次3-6g,六岁以上,一次9-12g,一日3次。 |
副作用 |
大剂量服用,可能有轻度胃肠不适反应。 |
尚不明确。 |
禁忌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成分 |
麻黄、苦杏仁、石膏、甘草、金银花、连翘、知母、黄芩、板蓝根、麦冬、鱼腥草。辅料为苯甲酸钠、甜蜜素。 |
麻黄、川贝母、苦杏仁(炒)、黄芩、天竺黄、紫苏子(炒)、僵蚕(炒)、山楂(炒)、莱菔子(炒)、石膏、鱼腥草、细辛、茶叶、甘草、桔梗。 |
性状 |
本品为棕红色液体,久置有少量沉淀;味苦、微甜。 |
本品为黄棕色至棕色的颗粒;气微凉,味甜、微苦。 |
注意事项 |
1.忌辛辣、生冷、油腻食物。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3.婴儿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4.风寒闭肺、内伤久咳者不适用。5.高血压、心脏病患儿慎用。脾虚易腹泻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6.发热体温超过38.5℃的患者,应去医院就诊。7.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运动员慎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