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儿肺热咳喘口服液
首页 药品库 药品对比列表 药品对比详情页

药品对比

药品信息

小儿肺热咳喘口服液

双黄连合剂

规格

每支装10毫升

每1ml相当于饮片1.5g
生产企业

黑龙江葵花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河南太龙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Z10950080

国药准字Z20013014
说明
适应症

清热解毒,宣肺化痰,用于热邪犯于肺卫所致发热、汗出、微恶风寒、咳嗽、痰黄,或兼喘息、口干而渴。

辛凉解表,清热解毒。用于外感风热引起的发热,咳嗽,咽痛。

用法用量

口服。一岁至三岁一次10毫升,一日3次;四岁至七岁一次10毫升,一日4次;八岁至十二岁每次20毫升,一日3次,或遵医嘱。

口服,一次20毫升,一日3次。

副作用

大剂量服用,可能有轻度胃肠不适反应。

1.静脉滴注偶见轻微血管疼痛,减慢滴速后可消失。

2.偶见皮疹须停药,停药后可自行消失。

禁忌

尚不明确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成分

麻黄、苦杏仁、石膏、甘草、金银花、连翘、知母、黄芩、板蓝根、麦冬、鱼腥草。辅料为苯甲酸钠、甜蜜素。

金银花﹑黄芩﹑连翘;辅料为蔗糖﹑香精。

性状

本品为棕红色液体,久置有少量沉淀;味苦、微甜。

本品为棕红色的澄清液体,久置后有微量轻摇易散的沉淀;味甜、微苦。

注意事项

1.忌辛辣、生冷、油腻食物。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3.婴儿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4.风寒闭肺、内伤久咳者不适用。5.高血压、心脏病患儿慎用。脾虚易腹泻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6.发热体温超过38.5℃的患者,应去医院就诊。7.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成药。3.风寒感冒者不适用,其表现为恶寒重,发热轻,无汗,头痛,鼻塞,流清涕,喉痒咳嗽。4.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服药3天后或服药期间症状无改善,或症状加重,或出现新的严重症状如胸闷、心悸等应立即停药,并去医院就诊。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