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
---|---|---|
药品信息 |
|
|
规格 |
每袋装5克 |
320g/听 |
生产企业 |
江西品信药业有限公司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03108 |
H20170172 |
说明 | ||
适应症 |
清热平肝,调理脾胃。用于小儿营养紊乱所引起的食欲不振,面色无华,精神烦忧,夜寝哭啼,腹泻腹胀。 |
本品适用于有胃肠道功能或部分胃肠道功能,而不能或不愿进食足够数量的常规食物以满足机体营养需求的应进行肠内营养治疗的病人,主要用于: 1.厌食和其相关的疾病; -因代谢应激,如创伤或烧伤而引起的食欲不振 -神经性/精神性疾病或损伤 - 意识障碍 - 心/肺疾病的恶病质 癌性恶病质和肿瘤治疗的后期 - 艾滋病病毒感染/艾滋病。 2.机械性胃肠道功能紊乱; - 颌面部损伤 - 头颈部肿瘤 - 吞咽障碍 - 上消化道阻塞,如食管狭窄 3.危重疾病; - 大面积烧伤 - 创伤 - 脓毒血症 -大手术后的恢复期 4.营养不良病人的手术前喂养;本品能用于糖尿病病人。 |
用法用量 |
开水冲服。一次5~10克,一日3次 |
口服或管饲喂养。 在洁净的容器中注入500ml温开水,加入本品1听(320g),充分混合。待粉剂完全溶解后,再加温开水至1500ml,轻轻搅拌混匀。也可用所附的小匙,取9平匙,溶于50ml温开水中充分混合,待完全溶解后,加温开水至200ml以满足少量使用的要求。管饲喂养时,先置一根喂养管到胃、十二指肠或空肠上端部分。正常滴速为每小时100-125ml(开始时滴速宜慢)。一般病人,每天给予2000kcal即可满足机体对营养成份的需求。高代谢病人(烧伤、多发性创伤),每天可用到4000kcal以适应机体对能量需求的增加。对初次胃肠道喂养的病人,初始剂量最好从每天1000kcal开始,在2-3天内逐渐增加至需要量。剂量和使用方法根据病人需要,由医师处方而定。 |
副作用 |
偶有恶心、呕吐、皮疹和药热,停药后即消失。 |
摄入过快或严重超量时可能会出现恶心、呕吐、腹泻和腹痛等肠道不良反应。 |
禁忌 |
1.对盐酸小檗碱过敏者和有溶血性贫血史者禁用。 2.葡萄糖-6-磷酸脱氢酶缺乏患者禁用。 3.糖尿病患儿禁服。 |
肠道功能衰竭患者禁用,其他详见说明书。 |
成分 |
鸡眼草、地胆草、谷精草、夜明砂、蚕砂、蝉蜕、谷芽、盐酸小檗碱、木香、党参、麦冬、玉竹、赤芍、甘草。辅料为蔗糖粉。 |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组分为:酪蛋白、植物油、麦芽糖糊精、矿物质、维生素和微量元素等。 |
性状 |
本品为红棕色的颗粒;气香,味甜、微苦。 |
本品为微黄色或淡黄色的细粉,味微甜。 |
注意事项 |
1.忌食生冷油腻及不易消化食品。 2.婴幼儿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3.感冒时不宜服用。 4.长期厌食,体弱消瘦者,及腹胀重、腹泻次数增多者应去医院就诊。 5.服药7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6.本品含盐酸小檗碱。严格按照用法用量服用,本品不宜长期服用。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 肠道功能衰竭患者禁用; 2 完全性肠道梗阻患者禁用; 3 严重腹腔内感染患者禁用; 4 对本品中任一成分过敏的患者禁用; 5 对本品中任一成分有先天性代谢障碍的患者禁用; 6 顽固性腹泻等需要进行肠道休息处理的患者禁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