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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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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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0.25g*100片/瓶 | |
生产企业 |
包头中药有限责任公司 |
湖南国华制药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15021479 |
国药准字Z43020206 |
说明 | ||
适应症 |
滋肾,养肝,明目。用于肝肾阴虚,目涩畏光,视物模糊,迎风流泪。 |
滋阴补肾,养血息风。用于肝肾阴虚所致的头晕目眩、头痛耳鸣、口苦咽干、腰膝痠软、脱发、白发;血管神经性头痛、脂溢性脱发见上述证候者。 |
用法用量 |
口服。水蜜丸一次6克,一日2次。 |
口服。一次6片,一日3次。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禁忌 |
暴发火眼者忌用,其表现为眼白充血发红,怕光、流泪、眼屎多。 |
尚不明确 |
成分 |
熟地黄、酒萸肉、牡丹皮、山药、茯苓、泽泻、枸杞子、菊花、当归、白芍、蒺藜、段石决明。辅料为蜂蜜。 |
天麻、白芷、何首乌、熟地黄、丹参、川芎、当归、蒺藜(炒)、桑叶、墨旱莲、女贞子、白芍、黄精、甘草。辅料为:蔗糖、滑石粉、硬脂酸镁、明胶、柠檬黄。 |
性状 |
本品为黑褐色至黑色的水蜜丸、黑色的小蜜丸或大蜜丸;气微香,味先甜而后苦、涩。 |
本品为糖衣片,除去包衣后显棕褐色;气香,味微苦。 |
注意事项 |
1.忌烟、酒、辛辣刺激性食物。2.感冒时不宜服用。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3.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脾虚便溏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4.平时有头痛,眼胀,虹视或青光眼等症状的患者应去医院就诊。5.眼部如有炎症或眼底病者应去医院就诊。6.用药后如视力下降明显应去医院就诊。7.服药2周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不易消化食物。 2.感冒发热病人不宜服用。 3.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服药4周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