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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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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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9g*10丸/盒 |
每8丸相当于原生药3g |
生产企业 |
长春人民药业集团有限公司 |
兰州佛慈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2022212 |
国药准字Z62020656 |
说明 | ||
适应症 |
滋肾,养肝,明目。用于肝肾阴虚,目涩畏光,视物模糊,迎风流泪。 |
滋肾平肝。用于肝肾阴虚的耳鸣耳聋,头晕目眩。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丸,一日2次。 |
口服,一次8丸,一日3次。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禁忌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成分 |
熟地黄、山茱萸、牡丹皮、山药、茯苓、泽泻、枸杞子、菊花、当归、白芍、蒺藜、石决明。辅料为蜂蜜 |
磁石(锻),熟地黄、茯苓,牡丹皮,山药,山茱萸(制),泽泻,竹叶柴胡。 |
性状 |
本品为黑褐色至黑色的大蜜丸;气微香,味先甜而后苦、涩。 |
本品为棕黑色的浓缩丸;味甘、微酸。 |
注意事项 |
1.忌烟、酒、辛辣刺激性食物。 2.感冒时不宜服用。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3.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脾虚便溏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平时有头痛,眼胀,虹视或青光眼等症状的患者应去医院就诊。 5.眼部如有炎症或眼底病者应去医院就诊。 6.用药后如视力下降明显应去医院就诊。 7.服药2周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突发耳鸣耳聋者禁用。 2.本药只用于肝肾阴虚证之听力逐渐减退,耳鸣如蝉声者,凡属外耳、中耳病变而出现的耳鸣,如外耳道异物等,应去医院就诊。 3.按照用法用量服用,长期服用应向医师咨询。 4.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5.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6.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7.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