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目十六味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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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对比

药品信息

明目十六味丸

一清颗粒

规格

每10丸重2g

7.5g*9袋(奥瑞拉)
生产企业

乌兰浩特中蒙制药有限公司

上海中瀚投资集团宁国国安邦宁药业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Z20064105

国药准字Z20055579
说明
适应症

清血热,明目。用于肝热引起的眼病,目赤痒病,流泪等。

清热泻火解毒。用于火毒血热所致的身热烦躁,目赤口疮,咽喉、牙龈肿痛,大便秘结,及咽炎,扁桃体炎,牙龈炎见上述症状者。

用法用量

口服。一次9~13丸,一日1~2次。

开水冲服,一次7.5克,一日3~4次。

副作用

尚不明确。

偶见皮疹、恶心、腹泻、腹痛。

禁忌

尚不明确。

孕妇、绞窄性肠梗阻患者及结、直肠黑变病患者禁用。

成分

枸杞、当归、夜明砂、通经草、红花、麦冬、石决明、木贼、青葙子、菊花、全蝎、防风、决明子、蒺藜(微炒)、川楝子、羚羊角(煨)。

黄连、大黄、黄芩

性状

滴剂

本品为黄褐色的颗粒;味微甜、苦。

注意事项

尚不明确。

1.忌烟、酒及辛辣食物。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3.糖尿病患者及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4.出现腹泻时可酌情减量。5.扁桃体有化脓或发热体温超过38.5℃的患者应去医院就诊。6.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及脾虚便溏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7.严格按用法用量服用,本品不宜长期服用。8.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9.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10.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1.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2.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