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目十六味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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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对比

药品信息

明目十六味丸

夏桑菊颗粒

规格

每10丸重2g

10g*18袋
生产企业

乌兰浩特中蒙制药有限公司

四川省三星堆制药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Z20064105

国药准字Z51020434
说明
适应症

清血热,明目。用于肝热引起的眼病,目赤痒病,流泪等。

清肝明目,疏风散热,除湿痹,解疮毒。用于风热感冒,目赤头痛,头晕耳鸣,咽喉肿痛,疔疮肿毒等症,并可作清凉饮料。

用法用量

口服。一次9~13丸,一日1~2次。

口服,一次10~20克,一日3次。

副作用

尚不明确。

尚不明确

禁忌

尚不明确。

尚不明确

成分

枸杞、当归、夜明砂、通经草、红花、麦冬、石决明、木贼、青葙子、菊花、全蝎、防风、决明子、蒺藜(微炒)、川楝子、羚羊角(煨)。

夏枯草、野菊花、桑叶。辅料为蔗糖。

性状

滴剂

本品为棕褐色的颗粒;味甜。

注意事项

尚不明确。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2.不宜在服好大夫夏桑菊颗粒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成药。3.风寒感冒者不适用,其表现为恶寒重,发热轻,无汗,头痛,鼻塞,流清涕,喉痒咳嗽。4.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服药三天后症状无改善,或症状加重,或出现新的严重症状如胸闷、心悸等应立即停药,并去医院就诊。6.小儿、年老体弱者、孕妇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7.脾胃虚寒,症见腹痛、喜暖、泄泻者慎用。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好大夫夏桑菊颗粒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