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
---|---|---|
药品信息 |
|
|
规格 |
每片重0.64g |
|
生产企业 |
国药集团宜宾制药有限责任公司 |
河北百善药业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63303 |
国药准字Z13020058 |
说明 | ||
适应症 |
清热散风,明目止痛。用于外感风热所致的暴发火眼、红肿作痛、头晕目眩、眼边剌痒、大便燥结、小便赤黄。 |
补肾填精,益气养血,强身健脑。用于因肾精不足,肝气血亏所引起的精神疲惫,失眠多梦,头晕目眩,体乏无力,记忆力减退。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4片,一日2次。 |
口服,一次5-6粒粒,一日3次,儿童酌减或遵医嘱。 |
副作用 |
大黄泻下作用强,饭前服用对胃肠道的刺激大,可以引起腹泻。 |
尚不明确。 |
禁忌 |
孕妇、年老体弱、白内障患者忌服。 |
孕妇、哺乳期妇女禁用。 |
成分 |
本品成分为薄荷脑、蝉蜕、车前子、陈皮、赤芍、当归、甘草、黄连、黄芩、蒺藜、荆芥油、桔梗、菊花、连翘、麦冬、石膏、熟大黄、天花粉、玄参、栀子、枳壳。 |
人参、制何首乌、党参、黄芪、熟地黄、山药、丹参、枸杞子、白芍、远志、茯神、石菖蒲、黄芩、葛 根、粉葛、酸枣仁、麦冬、龙骨(粉)、香附、菊花、卵磷脂、维生素E22味。 |
性状 |
本品为棕色至棕褐色的片;味苦。 |
|
注意事项 |
1.忌食辛辣油腻食物。2.有高血压、心脏病、肾病、糖尿病等慢性病严重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3.暴发火眼,表现为眼白充血发红,怕光、流泪、眼屎多,易起变证,常有角膜疾患并发,如出现头痛眼痛、视力明显下降,并伴有呕吐、恶心,应及时去医院就诊。4.应用本药时一般应配合治疗暴发火眼的外用眼药,不能仅用本药。5.服用三天后症状未改善者,应去医院就诊。6.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小儿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感冒发热病人不宜服用。 3.本品宜饭前服用。 4.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本品不能长期或反复服用,服药2周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6.严格按用法用量服用,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药物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此药物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服用其他药物,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