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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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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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0.3g*12粒*4板 | |
生产企业 |
长春海外制药集团有限公司 |
贵州百灵企业集团正鑫药业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2020997 |
国药准字Z52020399 |
说明 | ||
适应症 |
清热散风,明目止痛。用于外感风热所致的暴发火眼、红肿作痛、头晕目眩、眼边剌痒、大便燥结、小便赤黄。 |
补肾强身。用于腰酸足软,头晕耳鸣,眼花心悸。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4片,一日2次。 |
口服。一次3粒,一日3次。 |
副作用 |
大黄泻下作用强,饭前服用对胃肠道的刺激大,可以引起腹泻。 |
尚不明确。 |
禁忌 |
孕妇、年老体弱、白内障患者忌服。 |
儿童、孕妇禁用。 |
成分 |
本品成分为薄荷脑、蝉蜕、车前子、陈皮、赤芍、当归、甘草、黄连、黄芩、蒺藜、荆芥油、桔梗、菊花、连翘、麦冬、石膏、熟大黄、天花粉、玄参、栀子、枳壳。 |
淫羊藿、金樱子、菟丝子、女贞子(制)、狗脊(制)。 |
性状 |
本品为棕色至棕褐色的片;味苦。 |
本品为胶囊剂,内容物为棕色至棕褐色的粉末;味微酸。 |
注意事项 |
1.忌食辛辣油腻食物。2.有高血压、心脏病、肾病、糖尿病等慢性病严重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3.暴发火眼,表现为眼白充血发红,怕光、流泪、眼屎多,易起变证,常有角膜疾患并发,如出现头痛眼痛、视力明显下降,并伴有呕吐、恶心,应及时去医院就诊。4.应用本药时一般应配合治疗暴发火眼的外用眼药,不能仅用本药。5.服用三天后症状未改善者,应去医院就诊。6.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小儿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辛辣、生冷、油腻食物。2、感冒发热病人不宜服用。3、本品宜饭前服用。4、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服药2周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8、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9、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