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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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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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12片*2板/盒 |
5mg*24片 |
生产企业 |
通化茂祥制药有限公司 |
广东岭南制药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2024130 |
国药准字H20023105 |
说明 | ||
适应症 |
清热散风,明目止痛。用于外感风热所致的暴发火眼﹑红肿作痛﹑头晕目眩﹑眼边剌痒﹑大便燥结﹑小便赤黄。 |
抗微循环障碍药。(1)由前庭功能紊乱引起的眩晕症的对症治疗如:头晕、耳鸣和眩晕;(2)偏头痛的防治。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4片,一日2次。 |
?1、偏头痛的预防性治疗(1)起始剂量:对于65岁以下患者开始治疗时可给予每晚10mg,65岁以上患者每晚5mg。如在治疗中出现抑郁、锥体外系反应和其他无法接受的不良反应,应及时停药。如在治疗2个月后未见明显改善,则应视为病人对此药无反应,也应停止用药。(2)维持治疗:如果疗效满意,患者需维持治疗时,应减至每周给药五天(剂量同上)。但即使预防性维持治疗的疗效显著,且可被很好耐受,在治疗6个月后也应停药,只有在复发时才应重新服药。2、眩晕每日剂量应与上相同,但应在控制症状后及时停药,初次疗程通常少于2个月。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1、最常见不良反应为:嗜睡和疲惫,某些患者还可出现体重增加或伴有食欲增加,这些反应均属一过性。2、长期用药时,偶见下列严重的不良反应:抑郁症,有抑郁病史的女性患者尤其易发生此反应;锥体外系症状,如运动徐缓、强直、静坐不能、口颌运动障碍、震颤等,老年人较易发生。3、少见的不良报道有:胃肠道反应:胃灼热、胃痛;中枢神经系统:失眠、焦虑;其他:溢乳、口干、肌肉疼痛及皮疹。 |
禁忌 |
孕妇﹑年老体弱﹑白内障患者忌服。 |
1、急性脑出血性疾病及脑梗塞急性期的患者禁用。2、有抑郁病史、帕金森氏病或其他锥体外系疾患者禁用。3、妊娠及哺乳期妇女禁用。 |
成分 |
薄荷脑、蝉蜕、车前子、陈皮、赤芍、当归、甘草、黄连、黄芩、蒺藜、荆芥油、桔梗、菊花、连翘、麦冬、石膏、熟大黄、天花粉、玄参、栀子、枳壳。 |
本品主要成份为盐酸氟桂利嗪。化学名:(E)-1-[双(4-氟苯基)甲基]-4-2(2-丙烯基-3-苯基)-哌嗪二盐酸盐。分子式:C26H26F2N2·2HCl分子量:477.42 |
性状 |
本品为固体片状。 |
本品为白色片。 |
注意事项 |
1.忌食辛辣油腻食物。2.有高血压﹑心脏病﹑肾病﹑糖尿病等慢性病严重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3.暴发火眼,表现为眼白充血发红,怕光﹑流泪﹑眼屎多,易起变证,常有角膜疾患并发,如出现头痛眼痛﹑视力明显下降,并伴有呕吐﹑恶心,应及时去医院就诊。4.应用本药时一般应配合治疗暴发火眼的外用眼药,不能仅用本药。5.服用三天后症状未改善者,应去医院就诊。6.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小儿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 |
1、在治疗两个月后症状仍无改善者,则应视为患者对此药无反应,应停药。2、如用药后出现抑郁、锥体外系不良反应时应立即停药,症状缓解后酌情降低剂量重新开始治疗。3、肝功能不全者慎用。4、由于可能引起困倦,驾驶车辆和操纵机器者应注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