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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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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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36片装 |
15丸×8袋、 15丸×12袋、 15丸×24袋 |
生产企业 |
吉林玉仁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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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2021188 |
国药准字Z37020845 |
说明 | ||
适应症 |
清热散风,明目止痛。用于外感风热所致的暴发火眼、红肿作痛、头晕目眩、眼边剌痒、大便燥结、小便赤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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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脑补肾,益气健脾,安神定志。用于脾肾两虚所致的健忘、失眠、头晕目眩、耳鸣、心悸、腰膝痠软、遗精;神经衰弱见上述证候者。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4片,一日2次。 |
口服,一次15丸,一日2次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禁忌 |
孕妇、年老体弱、白内障患者忌服。 |
孕妇忌服。 |
成分 |
桔梗、熟大黄、天花粉、石膏、麦冬、玄参、栀子、蒺藜、蝉蜕、甘草、陈皮、菊花、车前子、当归、黄芩、赤芍、黄连、枳壳、薄荷脑、连翘、荆芥油。 |
红参、 鹿茸、狗鞭、肉桂、 金牛草、炒牛蒡子、金樱子、杜仲炭、川牛膝、金银花、连翘、蝉蜕、山药、制远志、炒酸枣仁、砂仁、当归、龙骨(煅)、煅牡蛎、 茯苓、炒白术、桂枝、甘草、豆蔻、酒白芍(辅料:滑石粉、红氧化铁) |
性状 |
本品为棕色至棕褐色的片;味苦。 |
丸剂 |
注意事项 |
1.忌食辛辣油腻食物。 2.有高血压、心脏病、肾病、糖尿病等慢性病严重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3.暴发火眼,表现为眼白充血发红,怕光、流泪、眼屎多,易起变证,常有角膜疾患并发,如出现头痛眼痛、视力明显下降,并伴有呕吐、恶心,应及时去医院就诊。 4.应用本药时一般应配合治疗暴发火眼的外用眼药,不能仅用本药。 5.服用三天后症状未改善者,应去医院就诊。 6.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小儿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油腻食物。 2.按照用法用量服用,高血压、糖尿病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3.外感或实热内盛者不宜服用。 4.服本药时不宜同时服用藜芦、五灵脂、皂荚或其制剂;不宜喝茶和吃萝卜,以免影响药效。 5.本品宜饭前服用。 6.服药二周或服药期间症状无改善,或症状加重,或出现新的严重症状,应立即停药并去医院就诊。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