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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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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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36片装 |
4g |
生产企业 |
吉林玉仁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广东湛江吉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2021188 |
国药准字Z44020385 |
说明 | ||
适应症 |
清热散风,明目止痛。用于外感风热所致的暴发火眼、红肿作痛、头晕目眩、眼边剌痒、大便燥结、小便赤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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驱风,兴奋,局部止痒,止痛。用于中暑,头晕,伤风鼻塞,虫咬,蚊叮等。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4片,一日2次。 |
外用,涂搽于太阳穴或患处。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涂布部位如有灼烧感或瘙痒明显、局部红肿。 |
禁忌 |
孕妇、年老体弱、白内障患者忌服。 |
皮肤破损处忌用。 |
成分 |
桔梗、熟大黄、天花粉、石膏、麦冬、玄参、栀子、蒺藜、蝉蜕、甘草、陈皮、菊花、车前子、当归、黄芩、赤芍、黄连、枳壳、薄荷脑、连翘、荆芥油。 |
薄荷脑、薄荷油、肉桂油、樟脑、樟油、桉油、丁香罗勒油。 |
性状 |
本品为棕色至棕褐色的片;味苦。 |
本品为红棕色的油膏;气芳香。 |
注意事项 |
1.忌食辛辣油腻食物。 2.有高血压、心脏病、肾病、糖尿病等慢性病严重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3.暴发火眼,表现为眼白充血发红,怕光、流泪、眼屎多,易起变证,常有角膜疾患并发,如出现头痛眼痛、视力明显下降,并伴有呕吐、恶心,应及时去医院就诊。 4.应用本药时一般应配合治疗暴发火眼的外用眼药,不能仅用本药。 5.服用三天后症状未改善者,应去医院就诊。 6.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小儿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本品供外用涂擦。2.涂布部位如有灼烧感或瘙痒明显、局部红肿等情况,应停止用药,并将局部药物清除,必要时向医师咨询。3.对本品成份有过敏史者禁用。4.孕妇慎用。5.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6.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7.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8.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9.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