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
---|---|---|
药品信息 |
|
|
规格 |
36片装 |
每粒装0.55g |
生产企业 |
吉林玉仁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重庆科瑞南海制药有限责任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2021188 |
国药准字Z20055571 |
说明 | ||
适应症 |
清热散风,明目止痛。用于外感风热所致的暴发火眼、红肿作痛、头晕目眩、眼边剌痒、大便燥结、小便赤黄
|
补气固本,滋补肝肾。用于神疲倦怠,自汗气短,失眠多梦,头晕目眩,腰膝酸软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4片,一日2次。 |
口服,一次3~4粒,一日3次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禁忌 |
孕妇、年老体弱、白内障患者忌服。 |
外感发热者忌服。 |
成分 |
桔梗、熟大黄、天花粉、石膏、麦冬、玄参、栀子、蒺藜、蝉蜕、甘草、陈皮、菊花、车前子、当归、黄芩、赤芍、黄连、枳壳、薄荷脑、连翘、荆芥油。 |
灵芝、人参、黄芪、淫羊藿、制何首乌、桑寄生、五味子、三七、丹参。 |
性状 |
本品为棕色至棕褐色的片;味苦。 |
本品为胶囊剂,内容物为棕褐色的粉末;味甘、微苦。 |
注意事项 |
1.忌食辛辣油腻食物。 2.有高血压、心脏病、肾病、糖尿病等慢性病严重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3.暴发火眼,表现为眼白充血发红,怕光、流泪、眼屎多,易起变证,常有角膜疾患并发,如出现头痛眼痛、视力明显下降,并伴有呕吐、恶心,应及时去医院就诊。 4.应用本药时一般应配合治疗暴发火眼的外用眼药,不能仅用本药。 5.服用三天后症状未改善者,应去医院就诊。 6.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小儿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油腻食物。 2.服用本品同时不宜服用藜芦、五灵脂、皂荚或其制剂;不宜喝茶和吃萝卜,以免影响药效。 3.本品宜饭前服用。 4.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小儿及孕妇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服药二周或服药期间症状无改善,或症状加重,或出现新的严重症状,应立即停药并去医院就诊。 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