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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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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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36片装 |
每瓶装500毫升 |
生产企业 |
吉林玉仁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江西大自然制药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2021188 |
国药准字Z36021185 |
说明 | ||
适应症 |
清热散风,明目止痛。用于外感风热所致的暴发火眼、红肿作痛、头晕目眩、眼边剌痒、大便燥结、小便赤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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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补气血。用于气血两虚,面色苍白,气短心悸,头晕自汗,体倦乏力,四肢不温,月经量多。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4片,一日2次。 |
口服,一次15-30毫升,一日2次。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禁忌 |
孕妇、年老体弱、白内障患者忌服。 |
孕妇忌用。身体壮实不虚者忌服。 |
成分 |
桔梗、熟大黄、天花粉、石膏、麦冬、玄参、栀子、蒺藜、蝉蜕、甘草、陈皮、菊花、车前子、当归、黄芩、赤芍、黄连、枳壳、薄荷脑、连翘、荆芥油。 |
党参、白术(炒)、茯苓、炙黄芪、熟地黄、当归、白芍(炒)、川芎、肉桂、炙甘草。 |
性状 |
本品为棕色至棕褐色的片;味苦。 |
本品为红棕色的澄清液体;气香,味微甘 |
注意事项 |
1.忌食辛辣油腻食物。 2.有高血压、心脏病、肾病、糖尿病等慢性病严重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3.暴发火眼,表现为眼白充血发红,怕光、流泪、眼屎多,易起变证,常有角膜疾患并发,如出现头痛眼痛、视力明显下降,并伴有呕吐、恶心,应及时去医院就诊。 4.应用本药时一般应配合治疗暴发火眼的外用眼药,不能仅用本药。 5.服用三天后症状未改善者,应去医院就诊。 6.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小儿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食生冷、油腻食物。 2.外感风寒、风热,实热内盛者不宜服用。 3.不宜和感冒类药同时服用。 4.服本药时不宜同时服用藜芦、赤石脂或其制剂。 5.本品中有肉桂,属温热药,因此有实热者忌用。 6.本品宜饭前服用或进食同时服。 7.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小儿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8.服药期间出现口干,便干,舌红,苔黄等症应去医院就诊。 9.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10.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1.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2.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3.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