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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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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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片芯重0.28g |
0.2g*12片 |
生产企业 |
广西金海堂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
葵花药业集团佳木斯鹿灵制药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45020005 |
国药准字H10950306 |
说明 | ||
适应症 |
祛风除湿,舒经活络,清热解毒。用于类风湿性关节炎,红斑狼疮。 |
本品适用于风湿性关节炎,类风湿性关节炎,骨关节炎,强直性脊椎炎,肩关节周围炎,颈肩腕症候群,痛风及外伤和手术后消炎,镇痛。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2片,一日3次,饭后服。 |
口服,一次0.2~0.4g(1~2片),一日一次,连续服药1周以上或遵医嘱,饭后服用,最大剂量一日0.6g(3片)。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主要为消化道症状:包括胃痛、胃不适、食欲不振、恶心、腹泻、便秘、口渴和口炎,发生率约3%~5%,大多不需停药或给予对症药物即可耐受。少见的为头晕、头痛、困倦、耳鸣和抽搐,及一过性肝功能异常。 |
禁忌 |
尚不明确 |
消化性溃疡,严重肝肾疾病患者,对其他非甾体抗炎药过敏患者,血液病患者,粒细胞减少症﹑血小板减少症。 |
成分 |
昆明山海棠。 |
奥沙普秦。 |
性状 |
本品为糖衣片,除去糖衣后显棕色;味微苦、涩。 |
本品为白色或类白色片。 |
注意事项 |
1、本品可引起骨髓抑制,发生周围白细胞减少、血小板减少或贫血,使用时应注意检测周围血象,不宜过服久服。 2、本品可引起女子月经紊乱或闭经、男子精子减少,影响生育。有生育要求者不宜服用。 3、使用本品如出现消化道不良反应,如恶心、胃痛、腹泻、皮疹或皮肤色素沉着,应立即停药。 4、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 |
(1)有消化道溃疡、出血病史患者慎用。(2)长期服用者有肝肾功能、血象异常则宜停药观察。(3)当与口服抗凝剂并用时应慎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