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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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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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每袋装15g |
100ml |
生产企业 |
吉林显锋科技制药有限公司 |
福州屏山制药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61021044 |
国药准字Z35020019 |
说明 | ||
适应症 |
疏风解表,散寒除湿。用于外感风寒挟湿所致的感冒,症见恶寒、发热、无汗、头重而痛、肢体酸痛。 |
解毒解热,消炎止咳。用于感冒,流感,咽喉炎,扁桃腺炎。 |
用法用量 |
姜汤或开水冲服。一次5克,一日2~3次。 |
口服,一次10~20毫升,一日3次。 |
副作用 |
偶见过敏。 |
尚不明确 |
禁忌 |
尚不明确。 |
糖尿病患者禁用。 |
成分 |
白芷、苍术、川芎、地黄、防风、甘草、黄芩、羌活、细辛。 |
一点红、一枝黄花、板蓝根、甘草、生姜。辅料为蔗糖、苯甲酸钠。 |
性状 |
本品为棕黄色的颗粒,气香,味甜,微苦。 |
本品为棕褐色的液体;味甜、微苦。 |
注意事项 |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3.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4.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发热体温超过38.5℃的患者,应去医院就诊。6.严格按用法用量服用,本品不宜长期服用。7.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滋补性中药。3.高血压、心脏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生指导下服用。4.孕妇慎用。5.服药3天后或服药期间症状无改善,或症状加重,或出现新的严重症状如胸闷、心悸等应立即停药,并去医院就诊。6.小儿、年老体弱者应在医生指导下使用。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