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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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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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0.1 |
0.457g(C16H19N3O5S0.4g与C8H9NO50.057g) |
生产企业 |
国药集团武汉中联四药药业有限公司 |
珠海联邦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分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42021478 |
国药准字H20010772 |
说明 | ||
适应症 |
用于疖肿。 |
本品适用于敏感菌引起的各种感染,如: 1.上呼吸道感染:鼻窦炎、扁桃体炎、咽炎等。 2.下呼吸道感染:急性支气管炎、慢性支气管炎急性发作、肺炎、肺脓肿和支气管合并感染等。 3.泌尿系统感染:膀胱炎、尿道炎、肾盂肾炎、前列腺炎、盆腔炎、淋病奈瑟菌尿路感染及软性下疳等。 4.皮肤和软组织感染:疖、脓肿、蜂窝组织炎、伤口感染、腹内脓毒症等。 5.其他感染:中耳炎、骨髓炎、败血症、腹膜炎和手术后感染等。 |
用法用量 |
外用,一日2次,涂患处。 |
本品口服。成人和12岁以上小儿,一次1片,一日3次。严重感染时剂量可加倍。未经重新检查,连续治疗期不超过14日。 |
副作用 |
偶见皮肤刺激和过敏反应。 |
1.常见胃肠道反应如腹泻、恶心和呕吐等。 2.皮疹,尤其易发生于传染性单核细胞增多症者。 3.可见过敏性休克、药物热和哮喘等。 4.偶见血清氨基转移酶升高、嗜酸性粒细胞增多、白细胞降低及念珠菌或耐药菌引起的二重感染。 |
禁忌 |
尚不明确。 |
既出现对β-内酰胺类抗生素如青霉素或头孢菌素过敏的患者禁用本品。既往曾出现与本品相关的黄疸或肝功能改变者禁用本品。 |
成分 |
本品每克含主要成份鱼石脂0.1克。辅料为:斯潘-80、轻质液状石蜡、石蜡、黄凡士林。 |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组份为:阿莫西林0.5g/片和克拉维酸0.125g片。 |
性状 |
本品为棕黑色软膏,有特臭。 |
本品为椭圆形薄膜衣片,一面有凹陷的‘AC’和划线.另一面是光面,除去包衣后显白色或类白色。 |
注意事项 |
1.不得用于皮肤破溃处。 2.避免接触眼睛和其他黏膜(如口、鼻等)。 3.连续使用一般不超过7日,如症状不缓解,请咨询医师。 4.用药部位如有烧灼感、红肿等情况应停药,并将局部药物洗净,必要时向医师咨询。 5.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6.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7.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9.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药物过量】 可能出现胃肠道症状.水及电解质紊乱.可采用水和电解质的对症疗法并保持水与电解质平衡,血中的本品可通过透析法清除。曾有阿莫西林结晶尿在某些情况下可导致肾功能衰竭的报道(参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