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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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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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0.1 |
0.125g |
生产企业 |
国药集团武汉中联四药药业有限公司 |
广东隆信制药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42021478 |
国药准字H19990086 |
说明 | ||
适应症 |
用于疖肿。 |
本品适用于克拉霉素敏感菌所引起的下列感染:鼻咽感染:扁桃体炎、咽炎、副鼻窦炎;下呼吸道感染:包括支气管炎、细菌性肺炎、除SARS外的非典型肺炎;皮肤感染:脓疱病、丹毒、毛囊炎、疖和伤口感染。 |
用法用量 |
外用,一日2次,涂患处。 |
将本品放在温开水中分散后服用或直接口服。成人常用剂量每次0.25g(2片),每12小时一次;严重感染者每次0.5g(4片),每12小时一次,或遵医嘱。儿童按每日每公斤体重10-15mg计算,分2-3次服用。 |
副作用 |
偶见皮肤刺激和过敏反应。 |
1、主要有口腔异味(3%),腹痛、腹泻、恶心、呕吐等胃肠道反应(2%-3%),头痛(2%),血清氨基转移酶短暂升高。2、可能发生过敏反应,轻者为药疹、荨麻疹,重者为过敏及Stevens-Johnson症。3、偶见肝毒性,艰难梭菌引起的假膜性肠炎。4、曾有发生短暂性中枢神经系统副作用的报告,包括焦虑、头昏、失眠、幻觉、恶梦或意识模糊,然而其原因和药物的关系仍不清楚 |
禁忌 |
尚不明确。 |
1、对本品或大环内酯类药物过敏者禁用。2、孕妇、哺乳期妇女禁用。3、严重肝功能损害者、水电解质紊乱患者、服用特非那丁治疗者禁用4、某些心脏病(包括心律失常、心动过缓、Q-T间期延长、缺血性心脏病、充血性心力衰竭等)患者禁用。 |
成分 |
本品每克含主要成份鱼石脂0.1克。辅料为:斯潘-80、轻质液状石蜡、石蜡、黄凡士林。 |
本品主要成份为6-0-甲基红霉素。 |
性状 |
本品为棕黑色软膏,有特臭。 |
本品为白色或类白色片。 |
注意事项 |
1.不得用于皮肤破溃处。 2.避免接触眼睛和其他黏膜(如口、鼻等)。 3.连续使用一般不超过7日,如症状不缓解,请咨询医师。 4.用药部位如有烧灼感、红肿等情况应停药,并将局部药物洗净,必要时向医师咨询。 5.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6.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7.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9.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肝功能损害、中度至严重肾功能损害者慎用。2、肾功能严重损害(肌酐清除率小于30ml/分钟)者,须作剂量调整。常用量为一次0.25g,一日1次;重症感染者首剂0.5g,以后一次0.25g,一日2次。3、本品与红霉素及其他大环内酯类药物之间有交叉过敏和交叉耐药性。4、与别的抗生素一样,可能会出现真菌或耐药细菌导致的严重感染,此时需要中止使用本品,同时采用适当的治疗。5、本品可空腹口服,也可与食物或牛奶同服,与食物同服不影响其吸收。6、血液或腹膜透析不能降低本品的血药浓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