鱼石脂软膏
首页 药品库 药品对比列表 药品对比详情页

药品对比

药品信息

鱼石脂软膏

野菊花颗粒

规格

0.1

每袋装15g
生产企业

国药集团武汉中联四药药业有限公司

广东恒诚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42021478

国药准字Z20027595
说明
适应症

用于疖肿。

清热解毒。用于疖疮肿痛,目赤肿痛,头痛眩晕。

用法用量

外用,一日2次,涂患处。

冲服,一次15克,一日3次。

副作用

偶见皮肤刺激和过敏反应。

尚不明确。

禁忌

尚不明确。

糖尿病患者禁服。

成分

本品每克含主要成份鱼石脂0.1克。辅料为:斯潘-80、轻质液状石蜡、石蜡、黄凡士林。

野菊花。

性状

本品为棕黑色软膏,有特臭。

本品为黄棕色的颗粒;味甜、微苦。

注意事项

1.不得用于皮肤破溃处。

2.避免接触眼睛和其他黏膜(如口、鼻等)。

3.连续使用一般不超过7日,如症状不缓解,请咨询医师。

4.用药部位如有烧灼感、红肿等情况应停药,并将局部药物洗净,必要时向医师咨询。

5.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6.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7.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9.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1.忌烟、酒及辛辣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5.儿童、孕妇、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