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气心痛丸
首页 药品库 药品对比列表 药品对比详情页

药品对比

药品信息

九气心痛丸

麝珠明目滴眼液

规格

每40粒重约3克

0.3g*5ml
生产企业

江西药都樟树制药有限公司

福建麝珠明股份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Z36021693

国药准字Z19990015
说明
适应症

理气,散寒、止痛。用于胃脘疼痛,两胁胀痛。

消翳明目。用于老年性初、中期白内障;视疲劳,症见眼部疲倦、眼酸胀痛、眼干涩、视物模糊。

用法用量

口服,一次3~6克,一日1~2次。

滴眼。取本品1支(0.3克)倒入装有5毫升生理盐水的滴眼瓶中,摇匀,即可滴眼,每滴1滴闭眼15分钟。

白内障者:每次3滴,1日2次。

视疲劳者: 每次1-2滴,一日3次。一个疗程4周。

副作用

尚不明确。

偶见用药后球结膜充血、轻度水肿。

禁忌

尚不明确。

尚不明确

成分

石菖蒲、五灵脂(醋炒)、延胡索(醋炒)、青皮、木香、高良姜、丁香。

珍珠(水飞)、麝香、冬虫夏草、石决明(煅)、黄连、黄柏、大黄、冰片、蛇胆汁、猪胆膏、炉甘石(煅)、紫苏叶、荆芥。

性状

褐色的水丸

为淡黄色粉末,具特异香气。溶剂为无色澄明液体。

注意事项

1.忌食生冷油腻不易消化食物。2.不适用于脾胃阴虚,主要表现为口干,舌红少津,大便干。3.不适用于肝肾阴虚,主要表现口干,急躁易怒,头晕血压高。4.孕妇及妇女月经量多者不宜服用。5.不宜与含有人参成份的药物同时服用。6.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小儿、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1.忌烟、酒刺激食物。 2.用药后有眼痒,眼睑皮肤潮红,结膜水肿者停用,并到医院就诊。 3.用药后如视力下降明显应到医院就诊检查。 4.治疗过程中局部出现炎症反应,立即停药,并对症治疗。 5.本品配成眼药水需在15天内用完。 6.配制使用时应防止污染。滴眼时要充分振摇,滴后旋紧瓶盖。 7.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9.如正在服用其他药物,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