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洛芬混悬液
首页 药品库 药品对比列表 药品对比详情页

药品对比

药品信息

布洛芬混悬液

感冒咳嗽颗粒

规格

30ml:0.6g

10g*9袋
生产企业

上海强生制药有限公司

广西泰诺制药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20000359

国药准字Z45021504
说明
适应症

用于儿童普通感冒或流感引起的发热。也用于缓解儿童轻至中度疼痛,如头痛、关节痛、偏头痛、牙痛、肌肉痛、神经痛。

清热解毒,止咳化痰。用于感冒发热,头痛、咳嗽。

用法用量

口服,详见说明书。

开水冲服,一次10克,一日2~3次。

副作用

1.少数病人可出现恶心、呕吐、胃烧灼感或轻度消化不良、胃肠道溃疡及出血、转氨酶升高、头痛、头晕、耳鸣、视力模糊、精神紧张、嗜睡、下肢水肿或体重骤增。

2.罕见皮疹、过敏性肾炎、膀胱炎、肾病综合症、肾乳头坏死或肾功能衰竭、支气管痉挛。(详见说明书)。

禁忌

.对其他非甾体抗炎药过敏者禁用。

2.对阿司匹林过敏的哮喘患者禁用。

3.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4.怀孕最后3个月应避免时使用布洛芬,除患有医生指导。

5.心脏手术前后禁用。

成分

本品每毫升含主要成分布洛芬20毫克。辅料为:预胶化淀粉、黄原胶、甘油、蔗糖、无水枸橼酸、苯甲酸钠、吐温80、食用色素、食用香精、纯水。

金银花枇杷叶百部桔梗天花粉桉油辅料为蔗糖

性状

本品为橙色混悬液;味甜。有调味剂的芳香。

本品为棕黄色的颗粒或长方形块;具桉油气味,味甜,微苦。

注意事项

1.本品为对症治疗药,不宜长期或大量使用,用于止痛不得超过5天;用于解热不得超过3天,症状不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2.有下列情况患者慎用:支气管哮喘、肝肾功能不全、凝血机制或血小板功能障碍(如血友病)。

3.下列情况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有消化性溃疡史、胃肠道出血、心功能不全、高血压。

4.1岁以下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5.不能同时服用其他含有解热镇痛药的药品(如某些复方抗感冒药)。

6.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就医。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12.本品配有儿童安全盖,其打开方式见说明书所附图示。

13.如出现胃肠道出血或溃疡、胸痛、气短、无力、言语含糊等情况,应停药并咨询医师。

14.第一次使用本品如出现皮疹或过敏症状,应停药并咨询医师。(详见说明书)。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2.不宜在服石药感冒咳嗽颗粒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成药。3.风寒感冒者不适用,其表现为恶寒重,发热轻,无汗,头痛,鼻塞,流清涕,喉痒咳嗽。4.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服药三天后症状无改善,或症状加重,或出现新的严重症状如胸闷、心悸等应立即停药,并去医院就诊。6.小儿、年老体弱者、孕妇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7.脾胃虚寒,症见腹痛、喜暖、泄泻者慎用。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0.儿童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