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洛芬混悬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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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对比

药品信息

布洛芬混悬液

复方银翘氨酚维C片

规格

30ml:0.6g

0.25g(相当于原生药0.45g)
生产企业

上海强生制药有限公司

陕西白鹿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20000359

国药准字H61023672
说明
适应症

用于儿童普通感冒或流感引起的发热。也用于缓解儿童轻至中度疼痛,如头痛、关节痛、偏头痛、牙痛、肌肉痛、神经痛。

用于感冒引起的发热,头痛,咽喉疼痛。

用法用量

口服,详见说明书。

口服。一次3片,一日3次,小儿酌减。1岁以下须遵医嘱。

副作用

1.少数病人可出现恶心、呕吐、胃烧灼感或轻度消化不良、胃肠道溃疡及出血、转氨酶升高、头痛、头晕、耳鸣、视力模糊、精神紧张、嗜睡、下肢水肿或体重骤增。

2.罕见皮疹、过敏性肾炎、膀胱炎、肾病综合症、肾乳头坏死或肾功能衰竭、支气管痉挛。(详见说明书)。

有可能发生嗜睡反应

禁忌

.对其他非甾体抗炎药过敏者禁用。

2.对阿司匹林过敏的哮喘患者禁用。

3.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4.怀孕最后3个月应避免时使用布洛芬,除患有医生指导。

5.心脏手术前后禁用。

1.对本品及其组分过敏者禁用;

2.新生儿或早产儿禁用。

成分

本品每毫升含主要成分布洛芬20毫克。辅料为:预胶化淀粉、黄原胶、甘油、蔗糖、无水枸橼酸、苯甲酸钠、吐温80、食用色素、食用香精、纯水。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组分为每片含银翘浸膏(按干浸膏计100mg连翘挥发油0.0002ml、荆芥挥发油0.00015ml、薄荷油0.00072ml、对乙酰氨基酚70g、维生素C33mg。

性状

本品为橙色混悬液;味甜。有调味剂的芳香。

本品为糖衣片,除去糖衣后显棕褐色。

注意事项

1.本品为对症治疗药,不宜长期或大量使用,用于止痛不得超过5天;用于解热不得超过3天,症状不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2.有下列情况患者慎用:支气管哮喘、肝肾功能不全、凝血机制或血小板功能障碍(如血友病)。

3.下列情况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有消化性溃疡史、胃肠道出血、心功能不全、高血压。

4.1岁以下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5.不能同时服用其他含有解热镇痛药的药品(如某些复方抗感冒药)。

6.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就医。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12.本品配有儿童安全盖,其打开方式见说明书所附图示。

13.如出现胃肠道出血或溃疡、胸痛、气短、无力、言语含糊等情况,应停药并咨询医师。

14.第一次使用本品如出现皮疹或过敏症状,应停药并咨询医师。(详见说明书)。

1.本品种对乙酰氨基酚可通过胎盘,并可于乳汁中达到一定浓度,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服。

2.过敏体质者慎用。

3.膀胱颈梗阻、幽门十二指肠梗阻、甲状腺机能亢进、青光眼以及前列腺肥大患者.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

4.用药期间不宜驾驶车辆、管理机器及高空作业等。

5.高血压、心脏病、糖尿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不适用于风寒感冒(表现为恶寒明显,无汗,头痛身酸,鼻塞流清涕)。

7.服药三天后症状无改善,或症状加重,或出现新的严重症状如胸闷、心悸等应立即停药,并去医药就诊。

8.当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