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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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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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100ml:2g |
10g*10袋 |
生产企业 |
北京韩美药品有限公司 |
广东嘉应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84005 |
国药准字Z44020111 |
说明 | ||
适应症 |
本品为非甾体类抗炎药,有解热、镇痛及抗炎作用。主要用于:1.由感冒、急性上呼吸道感染,急性咽喉炎等疾病引起的发热。2.轻、中度疼痛。3.类风湿性关节炎及骨关节炎等风湿性疾病。 |
理气祛痰,润肺止咳。用于感冒、咽喉炎引起的痰多咳嗽,气喘。 |
用法用量 |
口服: 1.成人及12岁以上儿童:推荐剂量为一次0.3~0.4g,一日3~4次,或遵医嘱。 2.1~12岁儿童患者: (1)用于发热,推荐剂量为按体重一次20mg/kg,一日3次服用或遵医嘱。 (2)用于镇痛,推荐剂量为按体重一次30mg/kg,一日3次服用或遵医嘱。 |
开水冲服,一次10~20克,一日3次。 |
副作用 |
1、少数病人可出现恶心、呕吐、胃烧灼感或轻度消化不良、胃肠道溃疡及出血、转氨酶升高、头痛、头晕、耳鸣、视力模糊、精神紧张、嗜睡、下肢水肿或体重骤增。 2、罕见皮疹、过敏性肾炎、膀胱炎、肾病综合症、肾乳头坏死或肾功能衰竭、支气管痉挛。 |
橘红痰咳颗粒不良反应尚不明确。 |
禁忌 |
1、对其他非甾体抗炎药过敏者禁用。 2、对阿司匹林过敏的哮喘患者禁用。 |
尚不明确。 |
成分 |
本品每毫升含有布洛芬20毫克。辅料为:山梨醇、甘油、蔗糖、枸橼酸、微晶纤维素、黄原胶、羧甲基纤维素钠、聚山梨酯80、环拉酸钠、柠檬香精、苯甲酸钠。 |
化橘红、苦杏仁、百部(蜜制)、水半夏(制0、白前、茯苓、五味子,辅料为柠檬酸、蔗糖、糊精。 |
性状 |
橙色粘稠液体;味香甜。 |
本品为淡棕黄色的颗粒;味甜,微苦。 |
注意事项 |
1、本品为对症治疗药,用于解热连续应用不得超过3天,用于止痛不得超过5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2、有下列情况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支气管哮喘、肝肾功能不全、凝血机制或血小板功能障碍(如血友病)。 3、下列情况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有消化性溃疡史、胃肠道出血、心功能不全、高血压。 4、1岁以下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5、不能同时服用其他含有解热镇痛药的药品(如某些复方抗感冒药)。 6、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就医。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使用。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12、本品配有儿童安全盖,其打开方式见说明书所附图示。 |
1.忌食辛辣、油腻食物。 2.本品适用于痰湿咳嗽,其表现为咳嗽反复发作,咳声重浊,痰多,色白或带灰色。 3.支气管扩张、肺脓疡、肺心病、肺结核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服用一周病证无改善,应停止服用,去医院就诊。 5.服药期间,若患者出现高热,体温超过38℃,或出现喘促气急者,或咳嗽加重,痰量明显增多者应到医院就诊。 6.长期服用,应向医师或药师咨询。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