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洛芬混悬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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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对比

药品信息

布洛芬混悬液

氨酚伪麻美芬片(Ⅱ)

规格

0.02

复方(对乙酰氨基酚0.325g,盐酸伪麻黄碱30mg)
生产企业

扬州一洋制药有限公司

宁波大红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20103544

国药准字H10980111
说明
适应症

用于儿童普通感冒或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也用于缓解儿童轻至中度疼痛如头痛、关节痛、偏头痛、牙痛、肌肉痛、神经痛、痛经。

本品用于缓解普通感冒及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头痛、四肢酸痛、打喷嚏、流鼻涕、鼻塞、咳嗽、咽痛等症状。

用法用量

口服。12岁以下小儿用量见下表: 年龄(岁)体重(公斤)一次用量(毫升)次数 1-3 10-15 4 若持续疼痛或发热,可间 4-6 16-21 5 隔4~6小时重复用药1次, 7-9 22-27 8 24小时不超过4次。 10-12 28-32 10。

口服。成人1~2片,每6小时一次,24小时内不超过4次。

副作用

1、少数病人可出现恶心、呕吐、胃烧灼感或轻度消化不良、胃肠道溃疡及出血、转氨酶升高、头痛、头晕、耳鸣、视力模糊、精神紧张、嗜睡、下肢水肿或体重骤增。 2、罕见皮疹、过敏性肾炎、膀胱炎、肾病综合症、肾乳头坏死或肾功能衰竭、支气管痉挛。

有时有轻度头晕、乏力、恶心、上腹不适、口干、食欲缺乏和皮疹等,可自行恢复。

禁忌

活动期消化道溃疡者禁用。

严重肝肾功能不全者禁用。

成分

本品主要成份为布洛芬20毫克。辅料为:预胶化淀粉、黄原胶、甘油、蔗糖、无水枸椽酸、苯甲酸钠、吐温80、食用色素、食用香精、纯水。

本品为复方制剂,每片含对乙酰氨基酚325毫克,盐酸伪麻黄碱30毫克,氢溴酸右美沙芬15毫克。

性状

本品为橙色混悬液,味甜,有调味剂的芳香。

白色或类白色片。

注意事项

1、 2岁以下婴幼儿应遵医嘱。 2、 本品为对症治疗药,用于解热连续应用不得超过3天,用于止痛不得超过5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3、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对其他解热镇痛药过敏者慎用。 4、 肾功能不全、高血压、心功能不全、消化道溃疡、血友病或其他出血性疾病(包括凝血或血小板功能异常)的患者,使用前必须咨询医师或药师。 5、 服药期间如出现胃肠道出血、肝、肾功能损害,视力、听力障碍、血象异常应立即停止用药。 6、 有支气管哮喘病患者,请在医生指导下使用。 7、 由于持续的呕吐、腹泻或液体摄入不足而出现明显的脱水需就医,以纠正水及电解质平衡。 8、 合并抗凝治疗的患者,服药的最初几日应随时监测其凝血酶原时间。 9、 除非有医生的指导,在使用本药期间,勿再使用含布洛芬或其它的解热镇痛药物。 10、孕妇、哺乳期妇女慎用。 11、当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用。 12、如服用过量或发生严重不良反应时应立即就医。 13、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4、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用药3-7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2.服用本品期间不得饮酒或含有酒精的饮料。3.不能同时服用与本品成份相似的其他抗感冒药。4.心脏病、高血压、甲状腺疾病、糖尿病、前列腺肥大、青光眼、抑郁症、哮喘等患者以及老年人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5.服药期间不得驾驶机、车、船、从事高空作业、机械作业及操作精密仪器。6.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7.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8.运动员慎用。9.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就医。10.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11.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2.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