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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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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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0.02 |
0.024 |
生产企业 |
武汉人福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
史达德药业(北京)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0980021 |
国药准字H11021832 |
说明 | ||
适应症 |
用于感冒或流感引起的、头痛、也用于缓解中度疼痛如关节痛、神经痛、偏头痛、牙痛。 |
用于普通感冒或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也用于缓解轻至中度疼痛如头痛、关节痛、偏头痛、牙痛、肌肉痛、神经痛、痛经。 |
用法用量 |
口服。成人一次15-20毫升,一日3-4次。用前请摇匀。 12岁以下小儿用量见下表: 年龄(岁) 体重(公斤) 一次用量(毫升) 次 数 2-3 12-14 3 若发热或疼痛不缓解, 4-6 16-20 5 可每隔4-6小时重复用药一次, 7-9 22-26 8 24小时不超过4次。 |
口服。成人一次15~25毫升,若持续发热或疼痛,可间隔4~6小时重复用药1次。一日不超过80毫升。12岁以下儿童用量见下表:年龄(岁)体重(公斤)一次用量(毫升)一日次数1-210-155-8若持续发热或疼痛,可间隔3-616-218-104~6小时重复用药1次,247-922-2710-12小时不超过4次。10-1228-3212-15 |
副作用 |
1.少数病人可出现恶心、呕吐、胃烧灼感或轻度消化不良,胃肠道溃疡及出血、转氨酶升高、头痛、头晕、耳鸣、视力模糊、精神紧张、嗜睡、下肢水肿或体重骤增。2.罕见皮疹、过敏性肾炎、膀胱炎、肾病综合症、肾乳头坏死或肾功能衰竭、支气管痉挛。 |
偶见皮疹、荨麻疹、药热及粒细胞减少。长期大量用药会导致肝肾功能异常。 |
禁忌 |
活动期消化道溃疡者禁用。 |
严重肝肾功能不全者禁用。 |
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布洛芬。辅料为预胶化淀粉、黄原胶、甘油、蔗糖、无水枸椽酸、苯甲酸钠、吐温80、食用色素、食用香精、纯水。 |
每1毫升含24毫克对乙酰氨基酚。辅料为:草莓香精、丙二醇、胭脂红、蔗糖、甘油、羟苯甲酯、苯甲酸钠、乙醇、纯水。 |
性状 |
本品为橙色混悬液,味甜,有调味剂的芳香。 |
本品为粉红色至红色澄清的粘稠液体,带有调味剂的芳香气味。 |
注意事项 |
本品主要成份为布洛芬。辅料为预胶化淀粉、黄原胶、甘油、蔗糖、无水枸椽酸、苯甲酸钠、吐温80、食用色素、食用香精、纯水。 |
1.本品为对症治疗药,用于解热连续使用不超过3天,用于止痛不超过5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2.对阿司匹林过敏者慎用。3.不能同时服用含有本品及其他解热镇痛药的药品(如某些复方抗感冒药)。4.1岁以下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5.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6.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7.服用本品期间不得饮酒或含有酒精的饮料。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