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洛芬混悬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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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对比

药品信息

布洛芬混悬液

小儿清热止咳口服液

规格

30ml:0.6g;60ml:1.2g;100ml:2.0g;120ml:2.4g

每1ml相当于饮片1.02g
生产企业

天大药业(珠海)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10980251

国药准字Z20054937
说明
适应症

用于儿童普通感冒或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也用于缓解儿童轻至中度疼痛,如头痛、关节痛、偏头痛、牙痛、肌肉痛、神经痛、痛经。

清热宣肺,平喘,利咽。用于小儿外感风热所致的感冒,症见发热恶寒、咳嗽痰黄、气促喘息、口干音哑、咽喉肿痛。

用法用量

口服。12岁以下小儿用量:1. 年龄:1-3岁,体重:10-15公斤,一次用量:4ml毫升,若持续疼痛或发热,可间隔4-6小时重复用药1次,24小时不超过4次。2. 年龄:4-6岁,体重:16-21公斤,一次用量:5ml毫升,若持续疼痛或发热,可间隔4-6小时重复用药1次,24小时不超过4次。3. 年龄:7-9岁,体重:22-27 公斤,一次用量:8ml毫升,若持续疼痛或发热,可间隔4-6小时重复用药1次,24小时不超过4次。4. 年龄:10-12岁,体重:28-32公斤,一次用量:10ml毫升,若持续疼痛或发热,可间隔4-6小时重复用药1次,24小时不超过4次。 注:请对照量杯刻度量取服用。

口服,一至二岁每次服3~5ml,三至五岁每次服用5~10ml,六至十四岁每次服用10~15ml。一日三次,用时摇匀。

副作用

1.少数病人可出现恶心、呕吐、胃烧灼感或轻度消化不良、胃肠道溃疡及出血、转氨酶升高、头痛、头晕、耳鸣、视力模糊、精神紧张、嗜睡、下肢水肿或体重骤增。

2.罕见皮疹、过敏性肾炎、膀胱炎、肾病综合征、肾乳头坏死或肾功能衰竭、支气管痉挛。

尚不明确。

禁忌

1.对其他非甾体抗炎药过敏者禁用。

2.对阿司匹林过敏的哮喘患者禁用。

尚不明确。

成分

本品每毫升含主要成份布洛芬20毫克,辅料为甘油、聚山梨酯80、乙二胺四乙酸二钠、枸橼酸、桔子香精、蔗糖、甘露醇、羟丙甲纤维素、纯化水、防腐剂(苯甲酸钠)、色素(胭脂红)。

麻黄、炒苦杏仁、石膏、黄芩、板蓝根、北豆根、甘草。辅料为:蜂蜜、蔗糖、苯甲酸钠。

性状

本品为粉红色粘稠液体,味香甜。

本品为棕黄色的液体,久置有少量的沉淀;味甘、微苦。

注意事项

1.本品为对症治疗药,不宜长期或大量使用,用于止痛不得超过5天,用于解热不得超过3天,症状不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2.有下列情况患者慎用:支气管哮喘、肝肾功能不全、凝血机制或血小板功能障碍(如血友病)。

3.下列情况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有消化性溃疡史、胃肠道出血、心功能不全、高血压。

4.1岁以下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5.不能同时服用其他含有解热镇痛药的药品(如某些复方抗感冒药)。

6.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就医。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1.忌食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风寒感冒者不适用,表现为发热畏冷、肢凉、流清涕,咽不红者。

3.有高血压、心脏病患儿慎服。婴儿及糖尿病患儿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脾虚易腹泻者慎服。

5.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6.对本品过敏者慎用。 7.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

8.儿童必须在成 人监护下使用。

9.请将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