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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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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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25ml:0.5g; 100ml:2g |
每瓶装0.3g |
生产企业 |
扬州市三药制药有限公司 |
国药集团冯了性(佛山)药业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0970354 |
国药准字Z20025630 |
说明 | ||
适应症 |
用于儿童普通感冒或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也用于缓解儿童轻至中度疼痛,如头痛、关节痛、偏头痛、牙痛、肌肉痛、神经痛、痛经 |
清热定惊,驱风祛痰。用于小儿惊风,感冒发热,呕吐腹泻,咳嗽气喘。 |
用法用量 |
口服,成人一次15-20毫升(用量杯量取),一日3-4次。12岁以下小儿用量:1. 年龄:2-3岁,体重:12-14公斤,一次用量:3ml毫升,若发热或疼痛不缓解,可每隔4-6小时重复用药一次,24小时不超过4次。 2. 年龄:4-6岁,体重:16-20公斤,一次用量:5ml毫升,若发热或疼痛不缓解,可每隔4-6小时重复用药一次,24小时不超过4次。3. 年龄:7-9岁,体重:22-26公斤,一次用量:8ml毫升,若发热或疼痛不缓解,可每隔4-6小时重复用药一次,24小时不超过4次。4. 年龄:10-12岁,体重:28-32公斤,一次用量:10ml毫升,若发热或疼痛不缓解,可每隔4-6小时重复用药一次,24小时不超过4次。 |
口服。周岁以内小儿一次0.1g(1/3袋),一岁至二岁一次0.2g(2/3袋),三至四岁一次0.3g(1袋),5岁以上一次0.4 ~0.6g(1*1/3 ~2袋);一日2次。 |
副作用 |
1.少数病人可出现恶心、呕吐、胃烧灼感或轻度消化不良、胃肠道溃疡及出血、转氨酶升高、头痛、头晕、耳鸣、视力模糊、精神紧张、嗜睡、下肢水肿或体重骤增。 2.罕见皮疹、过敏性肾炎、膀胱炎、肾病综合征、肾乳头坏死或肾功能衰竭、支气管痉挛。 |
尚不明确。 |
禁忌 |
1.对其他非甾体抗炎药过敏者禁用。 2.对阿司匹林过敏的哮喘患者禁用。 |
尚不明确。 |
成分 |
本品每毫升含主要成份布洛芬20毫克,辅料为甘油、聚山梨酯80、乙二胺四乙酸二钠、枸橼酸、桔子香精、蔗糖、甘露醇、羟丙甲纤维素、纯化水、防腐剂(苯甲酸钠)、色素(胭脂红) |
人工麝香、人工牛黄、天麻(制)、全蝎(制)、僵蚕(制)、川贝母、半夏(制)、钩藤、胆南星、木香、豆蔻、檀香、陈皮、沉香、枳壳、甘草、天竺黄、朱砂、清宁[大黄、麦芽、槐花、桃叶、黑豆、白术、车前子、侧柏叶、厚朴、半夏(制)、绿豆、陈皮、黄芩、香附(制)、桑枝]。 |
性状 |
本品为红色混浊液,具有水果香气,味甜。 |
本品为淡棕褐色的粉末;气香,味微苦。 |
注意事项 |
1.本品为对症治疗药,不宜长期或大量使用,用于止痛不得超过5天,用于解热不得超过3天,症状不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2.有下列情况患者慎用:支气管哮喘、肝肾功能不全、凝血机制或血小板功能障碍(如血友病)。 3.下列情况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有消化性溃疡史、胃肠道出血、心功能不全、高血压。 4.1岁以下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5.不能同时服用其他含有解热镇痛药的药品(如某些复方抗感冒药)。 6.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就医。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运动员慎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