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洛芬混悬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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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对比

药品信息

布洛芬混悬液

酚氨咖敏片

规格

100ml:2g

复方
生产企业

江苏恒瑞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云南植物药业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19980017

国药准字H53021838
说明
适应症

用于感冒或流感引起的发热、头痛、也用于缓解中度疼痛如关节痛、神经痛、偏头痛、牙痛。

用于感冒发热、头痛、神经痛及风湿痛等。

用法用量

口服,成人一次15-20毫升,一日3-4次。12岁以下小儿用量:1. 年龄(岁):2-3岁,体重(公斤):12-14,一次用量(毫升):3ml,若发热或疼痛不缓解,可每隔4-6小时重复用药一次,24小时不超过4次。 2. 年龄(岁):4-6岁,体重(公斤):16-20,一次用量(毫升):5ml,若发热或疼痛不缓解,可每隔4-6小时重复用药一次,24小时不超过4次。3. 年龄(岁):7-9岁,体重(公斤):22-26,一次用量(毫升):8ml,若发热或疼痛不缓解,可每隔4-6小时重复用药一次,24小时不超过4次。4. 年龄(岁):10-12岁,体重(公斤):28-32,一次用量(毫升):10ml,若发热或疼痛不缓解,可每隔4-6小时重复用药一次,24小时不超过4次。

一次1片,一日3次。

副作用

1.少数病人可出现恶心、呕吐、胃烧灼感或轻度消化不良、胃肠道溃疡及出血、转氨酶升高、头痛、头晕、耳鸣视力模糊、精神紧张、嗜睡、下肢水肿或体重骤增。 2.罕见皮疹、过敏肾炎膀胱炎肾病合症、肾乳头坏死或肾功能衰竭、支气管痉挛。

1.服用氨基比林可有呕吐、皮疹、发热、大量出汗及发生口腔炎等。

2.少数可致中性粒细胞缺乏、再生障碍性贫血、渗出性红斑、剥脱性皮炎、龟头糜烂等。

禁忌

1.对其他非甾体抗炎药过敏禁用。 2.对阿司匹林过敏的哮喘者禁用。

1.对氨基比林、咖啡因或马来酸氯苯那敏过敏者禁用。

2.胃溃疡者禁用。

3.新生儿或早产儿禁用

成分

本品每毫升含主要成份布洛芬20毫克,辅料为甘油、聚山梨酯80、乙二胺四乙酸二钠、柠檬酸、桔子香精、甜蜜素、甘露醇、羧甲基纤维素钠、纯化水、防腐剂(苯甲酸钠)、色素(胭脂红)。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组份为:氨基比林0.1g,对乙酰氨基酚0.150g,咖啡因30mg,马来酸氯苯那敏2mg。

性状

本品为橙色混悬液,味甜,有调味剂的芳香。

本品为白色片

注意事项

1.本品为对症治疗药,不宜长期或大量使用,用于止痛不得超过5天,用于解热不得超过3天,症状不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2.有下列情况患者慎用:支气管哮喘肝肾功能不全、凝血机制或血小板功能障碍(如血友病)。 3.下列情况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有消化性溃疡史、胃肠道出血、心功能不全、高血压。 4.1岁以下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5.不能同时服用其他含有解热镇痛药的药品(如某些复方抗感冒)。 6.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就医。 7.对本品过敏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12.如出现胃肠道出血或溃疡、胸痛、气短、无力、言语含糊等情况,应停药并咨询医师。 13.第一次使用本品如出现皮疹或过敏症状,应停药并咨询医师。

1.本品长期服用可导致肾脏损害,严重者可致肾乳头坏死或尿毒症,甚至可能诱发肾盂癌和膀胱癌。

2.氨基比林在胃酸下与食物发生作用,可形成致癌性亚硝基化合物,特别是亚硝胺,因此有潜在致癌性。

3.不宜长久使用,以免发生中性粒细胞缺乏,用药超过1周要检查血象。

4.长期服用可造成依赖性,并产生耐受。

5.对各种创伤性剧痛和内脏平滑肌绞痛无效。

6.本品不可应用于下呼吸道感染和哮喘发作的患者(因可使痰液变稠而加重疾病)。

7.交叉过敏,对其他组胺药或下列药品过敏者,对本品也可能过敏,如麻黄碱、肾上腺素、异丙肾上腺素、间羟异丙肾上腺素(羟喘)、去甲肾上腺素等拟交感神经药,对碘过敏者对本品可能也过敏。

8.下列情况应慎用:膀胱颈部梗阻、幽门十二指肠梗阻、消化性溃疡所致幽门狭窄、心血管疾病、青光眼(或有青光眼倾向者)、高血压、高血压危象、甲状腺机能亢进、前列腺肥大体征明显时。

9.驾驶机动车辆、操作机器及高空作业者不宜服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