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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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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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50ml:2.5g |
1g*12枚 |
生产企业 |
新乡华青药业有限公司 |
烟台荣昌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9983099 |
国药准字Z20060211 |
说明 | ||
适应症 |
用于缓解局部疼痛,如肌肉痛、关节痛以及拉伤、扭伤和运动损伤引起的疼痛和肿胀,也可用于骨关节炎的对症治疗。 |
凉血止血,清热解毒,燥湿敛疮,消肿止痛。适用于湿热下注所致的内痔、混合痔的内痔部分Ⅰ、Ⅱ期出现的便血、肿胀、疼痛,以及炎性外痔出现的肛门坠胀疼痛、水肿、局部不适。 |
用法用量 |
外用,按照痛处大小,使用本品适量轻轻揉搓,一日3-4次,儿童用量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直肠给药。一次1粒,一日1—2次。早、晚或便后使用。使用?毕冉浔傅闹柑状髟谑持干希嚎涟埃〕鏊粒崆崛敫孛拍谠?cm处。 |
副作用 |
本品具有良好耐受性,个别患者有轻微的局部反应,及时停药可自行消失。 |
个别患者出现轻度腹部不适和腹泻。 |
禁忌 |
对其他非甾体抗炎药过敏者禁用。 |
对本品成分有过敏史者,严重肾功能不全者禁用。 |
成分 |
布洛芬 |
地榆炭、五倍子、冰片、盐酸小檗碱、盐酸罂粟碱。 |
性状 |
本品为无色澄明的溶液。 |
本品为暗深绿色鱼雷形栓剂;气香。 |
注意事项 |
1.本品仅供外用,切忌口服。避免接触眼睛及黏膜(如口、鼻黏膜)。2.用药部位如有烧灼感、瘙痒、红肿等情况应停药,并将局部药物洗净,必要时向医师咨询。3.孕妇、哺乳期妇女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4.不得用于皮肤破损处及感染性创口,且不宜大面积使用。5.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6.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7.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9.如正在使用其他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