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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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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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50ml:2.5g |
每粒装80mg |
生产企业 |
新乡华青药业有限公司 |
天士力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9983099 |
国药准字Z10970067 |
说明 | ||
适应症 |
用于缓解局部疼痛,如肌肉痛、关节痛以及拉伤、扭伤和运动损伤引起的疼痛和肿胀,也可用于骨关节炎的对症治疗。 |
理气散寒,清热化瘀。用于寒热错杂、气滞血瘀所致的胃脘胀闷疼痛、嗳气、返酸、嘈杂、口苦。 |
用法用量 |
外用,按照痛处大小,使用本品适量轻轻揉搓,一日3-4次,儿童用量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饭前服,一次2粒,一日3次。 |
副作用 |
本品具有良好耐受性,个别患者有轻微的局部反应,及时停药可自行消失。 |
服药后,少数患者出现恶心、呕吐、腹泻、胃脘不适、皮疹等。 |
禁忌 |
对其他非甾体抗炎药过敏者禁用。 |
孕妇忌服。 |
成分 |
布洛芬 |
本品土荆芥、水团花。 |
性状 |
本品为无色澄明的溶液。 |
本品为透明胶丸,内容物为淡黄色至黄棕色的油状液体,气特异。 |
注意事项 |
1.本品仅供外用,切忌口服。避免接触眼睛及黏膜(如口、鼻黏膜)。2.用药部位如有烧灼感、瘙痒、红肿等情况应停药,并将局部药物洗净,必要时向医师咨询。3.孕妇、哺乳期妇女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4.不得用于皮肤破损处及感染性创口,且不宜大面积使用。5.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6.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7.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9.如正在使用其他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服辛辣刺激性食物及寒凉、油腻、不易消化食物。2.肝病、神经衰弱、心脏病、肾病、肺部疾病,糖尿病等慢性病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3.严格按用法用量服用,小儿、老年体弱,大便燥结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4.服药3天后症状未改善,或出现其他严重症状时,应到医院就诊。5.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6.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7.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8.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9.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