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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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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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50ml:2.5g |
7cm*10cm*3片*2袋 |
生产企业 |
山东博士伦福瑞达制药有限公司 |
四川峨嵋山药业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44153 |
国药准字Z51021662 |
说明 | ||
适应症 |
用于缓解局部疼痛,如肌肉痛、关节痛以及拉伤、扭伤和运动损伤引起的疼痛和肿胀,也可用于骨关节炎的对症治疗。 |
活血化瘀,舒筋活络,消肿止痛。用于跌打损伤,瘀血肿痛,劳伤疼痛,风湿骨痛,闭合性新旧软组织挫伤,肌肉劳损见上述证侯者。 |
用法用量 |
外用,按照痛处大小,使用本品适量轻轻揉搓,一日3-4次,儿童用量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外用,贴于患处。 |
副作用 |
本品具有良好耐受性,个别患者有轻微的局部反应,及时停药可自行消失。 |
尚不明确。 |
禁忌 |
对其他非甾体抗炎药过敏者禁用。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
成分 |
布洛芬 |
海马、三七、血竭、红花、川芎、香附、白芷、栀子、官桂樟脑、薄荷脑、冰片。 |
性状 |
本品为无色澄明的溶液。 |
本品为浅棕黄色的有孔或无孔的片状橡胶膏;气特异。 |
注意事项 |
1.本品仅供外用,切忌口服。避免接触眼睛及黏膜(如口、鼻黏膜)。2.用药部位如有烧灼感、瘙痒、红肿等情况应停药,并将局部药物洗净,必要时向医师咨询。3.孕妇、哺乳期妇女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4.不得用于皮肤破损处及感染性创口,且不宜大面积使用。5.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6.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7.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9.如正在使用其他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本品为外用药,禁止内服。2.使用本品时切勿触及口腔、眼睛等黏膜,皮肤破溃处禁用。3.经期及哺乳期妇女、孕妇、儿童、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4.用药后若出现皮肤发红、瘙痒或其它不适等过敏反应时应停用,并去医院就诊。5.用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